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交通安全秩序,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根据《山东建筑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对入校施工车辆、人员实行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未经批准的施工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1.一般情况下,主管部门(单位)需提前3天向安全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车辆、人员进校审批单》;
2.施工车辆和人员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入校手续;
3.施工单位人员的卫生防疫、安全教育与管理由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4.入校施工车辆须严格按学校要求限速行驶、避让行人、规范停放,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校舍、道路、地面施工要提前与安全管理处相关科室联系,严格按要求施工;
6.因施工方责任危害到师生安全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方不服从管理的,安全管理处有权禁止车辆、人员入校或责令停工整改。
安全管理处
2021年9月23日
编审:邢琳 终审:宗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