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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开展固定资产盘查工作

作者:韦昆时间:2023-11-17点击数: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资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特别成立资产清查小组,积极部署全院资产清查工作,并根据以往清查工作经验优化清查流程,细化清查要求,全面开展了本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清查小组对照系统中导出的所有资产,逐一对全院850件(套)固定资产实物进行了全面盘查,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物名、数量、规格等,同步更新存放地点、使用责任人等信息,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状况及完好程度进行核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总台账、实物资产明细账。

经清查,研究院所有资产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没有超出使用年限的资产,没有发现盘盈和盘亏的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个别资产存在被随意挪动使用、资产存放地点变更没有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员变更等情况。研究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了本次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并针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一是加固现有资产条码,定期检查;二是实行房间资产责任人制,资产责任人负责本房间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规范资产管理过程,提高资产使用人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四是定期开展资产管理宣传工作,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通过本次盘查,资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全面掌握了研究院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现状,彻底摸清了“家底”,确保实物资产、资产系统数据、资产标签帐实相符,为制定维修、维护、采购、报废计划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

日常管理中,资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机制与管理制度开展相关工作。资产采购完成后及时登记入库,对于大型设备有专人操作,有使用规程;资产入库后,指定资产责任人,资产责任人定期盘点所管辖的资产,严格按照“一物一条码”进行跟踪管理;对丢失的资产务必及时追回,做到账物一致。同时,规范资产管理过程,提高资产使用人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有资产变更须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员进行变更,确保资产存放地的准确性。

下一步,资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将秉承职责明确、规范管理、统筹兼顾的工作态度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完善固定资产资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学校、学院、教职工、学生提供优质、周到、一流的资产管理服务。


审核:刘汝鹏

终审:陈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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