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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科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5-19作者: 浏览次数: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方法,制定学校有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方法等。

2.汇总各部门采购需求,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编制学校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及负责采购项目数据汇总、统计、上报。

3.按照《山东建筑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山东建筑大学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山东建筑大学科研急需仪器设备及耗材采购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学校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招标)工作。

4.负责采购(招标)材料整理、归档。

5.负责学校经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本科室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