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建大校发(2017)44号文件,现转发《山东建筑大学本专科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分及成绩认定办法》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学习传达。
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本专科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分及成绩认定办法》的通知(山建大校发〔2017〕44号) .pdf
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本专科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分及成绩认定审批表(一学期).doc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本专科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选课审批表(一学年及以上).doc
附件4-山东建筑大学本专科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分及成绩认定审批表(一学年及以上).doc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本专科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选课审批表(一学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