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15 号),我校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评选工作开始进行。2023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评审工作包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创新成果和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共四个项目的申报及评审,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现将各项目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一)申报范围
2023年我校参加评选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指标为1篇,推荐评选范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山东建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申报要求
“代表性成果”限填作者攻博期间及获博士学位后一年内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可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且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审批的。
(三)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
《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2.电子版材料:
《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版)(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按申报表填写顺序排列汇总至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将以上材料汇总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学科+学院+优秀博士材料。
推荐表的填写和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按推荐表下的“注”进行填写和准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一)申报范围
2023年我校参加评选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指标为16篇,推荐评选范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山东建筑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所推荐论文,盲评成绩均不低于80分,且平均不低于85分。每个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限推荐1篇,省申博精准培育学科可推荐2篇。2022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附件1)可作为我校省级优秀论文评选侯选论文的参考依据,享有优先推荐权利。
(三)申报要求
1.学位论文评阅意见采用初次评审结果,应无重大修改异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给予学位论文较高评价;两份论文评阅成绩均不低于80分且平均分不低于85分;学院可根据情况自行设定更高要求。
2.“代表性成果”限填作者攻硕期间及获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的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术水平的5项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审批的成果,成果形式包含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根据硕士类别须分别满足三项下列成果:
(1)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CI、SSCI、EI、A&HCI收录论文,或CSCD、CSSCI来源期刊论文(艺术类专业可包括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建筑类专业可包括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其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论文录用级别高的优先推荐。
(2)奖励。作为主要人员(持有获奖证书)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含同层次社会力量设奖);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其中第一位次的优先推荐。
(3)著作。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或独立撰写著作中的一章(一级标题),且须在著作中有明确说明。
(4)专利。以第一位次或第二位次(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位次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艺术类专业可包含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其中研究生为第一位次的优先推荐。
(5)竞赛。在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观察目录的竞赛中,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或学院指定的权威专业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前三)、全国二等奖(前二)、全国三等奖(首位)、省级一等奖(首位)、省级二等奖(首位)。
(6)其他。取得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应用成果或社会实践成果(工程设计、产品研发、调研报告等),成果需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此项仅限专硕,并应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
《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
2.电子版材料:
《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版)(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按申报表填写顺序排列汇总至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将以上匿名材料汇总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科+优秀硕士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报。
推荐表的填写和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按推荐表下的“注”来填写和准备。
三、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 申报范围
1.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 3 人,指导教师不超过 2人,指导教师不得同时出现在申报者中。
2.申报成果应是申请人在校期间以山东建筑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已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3.2023年我校参加评选省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指标为15项。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3项,要求成果学术水平高,具有明显的创新性且支撑材料丰富。
(二)申报要求
1.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学术学位研究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学术学位)》(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专业学位)》(附件5)。
2. 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提交材料
1.学术学位研究生提交《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学术学位)》(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按申报书填写顺序排列汇总至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为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学院+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专业学位)》(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按申报书填写顺序排列汇总至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为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学院+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
四、青年导师访学研修
(一) 申报范围及数量
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 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我校推荐省级国际访学研修项目、国内访学研修项目的限额分别为1人和3人。
(二) 访学单位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以下称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我校侧重理工类。
(三)访学期限
国内访学期限1年,国外访学期限为6个月,访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9月底,具体时间由学校与访学单位商定。
(四)申报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访学计划具体明确,预期目标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国外访学研修还应具备相应的英语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在与访学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的导师。
2.访学人员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在中国科学院相关单位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3.访学人员经费原则上由我校安排,省教育厅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给予补助,用于支持青年导师访学期间课题研究、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经费使用按我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学校将联合访学单位,对青年导师的访学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并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报省教育厅。对不能完成访学任务或不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的,省教育厅将按程序收回资助经费。
(六)提交材料
申报青年导师访学研修项目的导师请填写《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择优进行申报,将拟参评的学生成果和导师进行汇总,分别填写《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7)、《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8)、《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学术学位)》(附件9)、《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专业学位)》(附件10)、《(2022年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简况表》(附件11)、《2022年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简况表》(附件12)、《2022年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申报简况表》(附件13)、《2022年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申报简况表》(附件14)和《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5),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参评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和青年导师访学研修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排序。
(三)网上申报
获得学校推荐的学生将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 上 申 报 (附件16)。 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网 址 : http://yjs.sdei.edu.cn:8317)进行上报,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3 年10月16日 8:00 至10月20日 24:00,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系统填报事宜另行通知,届时推荐人需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六、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x@sdjzu.edu.cn。
七、联系人
陈举欣 联系电话:86367033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