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
按照《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建大校字[2007]70号)(附件1)的评选原则和必要条件,请各单位参考以下基本要求,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2018年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的推荐组织和报送工作。
一.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应无重大修改异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给予学位论文较高评价;两份论文评阅成绩均不低于80分且平均分不低于85分,评阅等级均不低于II级;学院可根据情况自行设定更高要求。
二. 攻读硕士期间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获得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著作、专利、奖励等,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或发表在CSCD、CSSCI、A&HCI期刊上,艺术类也可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其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优先推荐;
2.研究生以第一位次或导师为第一位次、研究生为第二位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艺术类也可为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其中研究生为第一位次的优先推荐;
3.研究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并位列前3位,在省级竞赛中获奖并位列前2位的;
4.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并位列主要人员(持有获奖证书)的。
三. 每个学科限推荐1篇,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所在学科(专业)可推荐2篇。
四. 请各相关学院、研究所于6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候选人的学位论文一式2份、“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见附件2)及成果证明材料(含评阅书)一式2份装订成册、“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简况表”一式1份( 见附件3)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学院+专业”发送至邮箱liuxiaoyan@sdjzu.edu.cn。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3: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简况表
研究生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