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
按照《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建大校字[2007]70号)的评选原则和必要条件,参考以下四项基本要求,请各单位做好2015年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的推荐组织和报送工作。
1.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者,必须在论文盲审组织工作之前,已提交《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预申报表》并按规定参加论文盲审,学院提交的“2015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预申报名单”见附件1;
2.论文盲审评阅成绩较高,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给予学位论文较高评价;
3.攻硕期间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获得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且必须是攻硕期间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审批的。
4.每个学科(专业)限推荐1篇,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所在学科(专业)可推荐2篇。
请各相关学院、研究所于6月19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2015年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简况表”(见附件3)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同时电子版发邮箱wsh@sdjzu.edu.cn。
附件1:2015年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预申报名单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3:2015年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简况表
研究生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