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4年导师学位部分工作量明细单下发,并做如下说明,请组织导师们认真核对。
一、工作量构成
1.工作量分为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工作量。
2.博士研究生工作量:本次核算的是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完成开题和授予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数量。
3.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量:本次核算的是2022级通过开题的数量,其中,不包含2021级非全日制(除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量。名单以研究生系统管理导出数据为准。
4.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量:本次核算的是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授予学位的数量,其中,不包含2021级非全日制(除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量,名单以学位信息年报数据为准。
5.为已开题或已授予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配备副导师的导师应参照《关于副导师工作量分配指导意见的说明》(附件1)在个人总工作量的范围内进行分配,并将副导师工作量分配表提交至所在学院。
6.工作量课时与酬金构成参照《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3)
7.跨多个学院同时招生的导师按“任课教师人事档案所属学院”合计下发。
二、审核要求
1.核对导师工作量类别即表内的“课程性质”是否完全包含;
2.核对每类导师学生人数和系数(学生人数=系数)是否准确;
3.核对导师的身份是否正确;
4.核对导师的人事关系所属单位是否正确。
三、审核结果反馈
各学院审核校对后,于11月28日中午12点前以报告形式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有副导师的学院应同时提交《副导师工作量分配汇总表》(附件2)。报告分为审核修订、增补、无误三类,具体格式如下。
1.《***学院工作量修订变更报告》:表中每条工作量计算结果均有“序列号”对应,需变更修订的,请在报告中,逐条以“序列号***条**导师工作量计算结果和相关信息变更为......”形式予以说明。同时,将下发至学院的表格中将需要更改的条目标红,并在备注中写清修改原因。
2.《***学院工作量增补报告》:对于工作量计算遗漏的,请在报告中以“需增补的计算工作量为......”形式予以说明。同时,将增补条目附加在发至学院的工作量核对表格最下端并标红。
3.核对后未有修改的,请提交《***学院工作量核对无误报告》,请在报告中写“经核对,2024年度本学院所有导师学位部分工作量无误。”
硕导工作量联系人:牟晓阳
博导工作量联系人:王燕珍
联系电话:86361968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