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
和2024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与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山建大校办字【2021】45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组织2023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和2024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关说明
1.本次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和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均严格按照山建大校发【2021】4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进行,招生资格审核与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同步进行。
2.资格认定和招生资格审核全程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网址:https://yjsgl.sdjzu.edu.cn/),系统使用请参考《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模块使用说明》(附件2)。
3.各学位点参照2023年度招生计划,确定2024年度招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各类型硕士研究生限额为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一般不超过3人。确因承担高层次课题研究、重点社会服务项目等需求,需突破限额的,须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4.因连年扩招,部分学科专业面临较大的生师比压力,本年度通过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者,经学院根据需要研究同意,可自动增补2023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列入2023级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导师名单。
5.各学院按文件规定,接收并审核“免于年度招生资格”导师的条件。
二、导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1、5月1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没有帐号的申请人填写《教师个人信息导入模版》(附件3)并上报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进行系统个人账号录入。
2、5月17日-5月20日,申请人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申请,勾选符合选聘条件的成果,提交申请。系统内成果支撑材料按以下分类提交,以便审核。
论文类:检索论文须提供权威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论文清样;其他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原件扫描件。
著作类:须提供著作封面页、版权页、目录第一页、封底页原件扫描件。
知识产权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供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项目类:需提供立项批文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书(立项书)首页、签章页、项目成员页的原件扫描件。
奖励类:需提供奖励证书原件扫描件。
除以上外,其它类一律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原件扫描件。所有成果均要求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期间取得。
3、5月16日-5月19日,申请免于年度招生资格审查的导师本次仍须于系统内提交申请,并在系统内“招生资格申请”页面的“免于资格审查情况”栏目下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成果、人才引进协议、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证书或研究生培养情况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旦本次审核通过,该导师在免于年度招生资格审核期间将不用再进行申请。
4、6月2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培养工作的质量要求,安排专人全面审核系统内导师提交申请表格和表格内所有符合要求的成果材料及免于年度招生资格申请材料。结合校学位办反馈的年龄、科研经费(以5月31日财务处提供的申请人名下账户余额为准)、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等条件的审核结果,确定本学院2023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名单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通过名单并完成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5、6月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公示无异议且已在管理系统内通过学院审核的《XXXX学院2023年导师资格认定名单》(附件4)和从系统内导出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通过名单,对通过免于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请备注“免于招生资格审核”字样。
6、《2023年导师资格认定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学位办的名单需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飞(417) 联系电话:86361968
邮 箱:wangfei22@sdjzu.edu.cn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