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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15:45浏览次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确保我校2025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质量,请各单位和学位申请人做好如下工作。

一、申请条件与资格审查

(一)3月28日前,完成预答辩。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文件要求和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以下统称“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其中,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者,其实践成果报告应参照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和格式进行撰写,其成果的审核标准和流程与学位论文一致学院应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对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者的实践经历、学术成果和实践报告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创新性,符合学术道德规范。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正式答辩申请。

(二)4月1日前申请答辩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山东建筑大学学位答辩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及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对申请答辩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学籍信息、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发表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是否通过论文中期检查等,研究生处负责抽查。以实践成果申请答辩的,其实践经历和学术成果内容必须与实践成果报告中的内容一致,否则不予通过。

(三)4月3日前各学院汇总2025年春季学期申请答辩研究生名单(附件3),备注是否属于提前或二次答辩申请延期答辩,需将《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4)报送研究生处。

二、学位论文检测审核、评阅、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

各学院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及处理规定》,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

(1) 学位论文检测

1.复制比检测

学位论文需进行三次复制比检测。本学期采用知网和万方查重平台同步检测,查重结果均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论文送审前,由学院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进行首次检测,检测合格的学生论文进入学校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即第二次复制比检测)及后续的送审环节,否则终止答辩申请;论文送审合格后,各学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进行第三次论文复制比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授予学位

研究生处和学院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安排统一检测,不接受研究生个人申请,检测合格的论文进入送审等后续环节。研究生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核,由导师发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检测的论文应为PDF版本,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学号-姓名-篇名-导师.pdf。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将与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和年度招生资格挂钩。本学期检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9日前,学院进行第一次检测,各学院将检测结果上报至研究生处,并反馈至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对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16日前,各学院将学生根据第一次检测结果修改完善的论文(电子版)统一验收并提交给校研究生处。

4月21日前,研究生处进行第二次检测,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及处理规定》文件规定,对检测结果进行判断和处理。检测合格的论文进入送审环节。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及处理规定》规定如下:

处理办法

自然科学学科

人文社会学科

合格,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总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下同)≤20%

总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下同)≤30%

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做出“修改后再次检测” 或“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的处理决定。做出“修改后再次检测”的,经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20%<总文字复制比≤30%

30%<总文字复制比≤35%

校学位办直接做出“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处理决定,并由学院实施导师质量约谈

30%<总文字复制比≤50%

35%<总文字复制比≤50%

校学位办直接做出“延期一年,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处理决定,由研究生处实施导师质量约谈,并作出导师暂停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处理

总文字复制比>50%

总文字复制比>50%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学院完成第三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研究生处

2. 形式规范检测

为保证论文形式规范4月21-23,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登录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系统上传论文(网址:https://sdjzu.lun51.com/yjs)。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论文评阅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 学位论文评阅

本次申请学位的论文和成果全部由研究生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送审,一律通过网评方式进行校外盲审424-25,学生登录论文评审系统上传论文待学校统一送审。预计5月23完成第一轮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 学位答辩

各学院应在6月10前完成学位答辩工作,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批学位授予建议人员名单,并于6月13前向校学位办报送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答辩汇总表”(附件5)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汇总表”(附件6)。

4. 博士、硕士学位审议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山东建筑大学授予学位审批表》(附件7)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各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关于学位论文材料印刷、装订及毕业档案整理

毕业档案归档应在6月下旬前完成。凡未能按期报送材料、其学位申请未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学位申请等材料,均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需申请人、导师、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单位负责人签名之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分别符合《山东建筑大学“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样式》《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要求,用计算机打印、装订成册。

用于学校存档的论文应是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评阅人、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论文,学校所需存档论文份数博士3份、硕士2份;请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签字,其他人员一律不能代签。

所有学位申请者在通过学位答辩后,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先登陆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最终通过学位答辩的论文电子文档,保证电子版文与纸质版文档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后续将通过研究生处官网(https://www.sdjzu.edu.cn/yjsc/)和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发布,敬请关注。

联系人:王燕珍 牟晓阳      联系电话:0531-86361968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228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申请表

    2、山东建筑大学学位答辩申请表

3、2025年春季学期申请答辩研究生名单

4、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学位)申请表

5、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答辩汇总表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研究生学位数量汇总表

7、山东建筑大学授予学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