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管理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1〕1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程序
(一)学生申请。11月25日前,2023级硕士研究生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学位论文选题基本要求参照附件1第二至五条规定。学术学位硕士生填写《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生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附件3)。同时,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提交选题报告申请,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准备参加选题报告审议会。
(二)选题报告审议。12月6日前,各学院完成选题报告审议,选题报告审议须以公开会议形式举行。审议要求如下。
1、选题报告审议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审议须有行业专家参加。审议会应提前张贴海报,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学生参加,听取多方面的意见。
2、选题审议会上,由研究生汇报所选论文课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介绍研究方案、论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方面的设想;指导教师可以作必要的补充和说明。
3、评议小组成员对每个选题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并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分表》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每名评议小组成员的平均成绩作为选题报告成绩。对题目适当、论证充分、方案可行的选题报告,成绩应在60分(含)以上并予以通过;60分(含)以上但低于75分(含)者,一般应由学院于2周内组织再次审议;对尚有重大不足或确认不能成立的,成绩应低于60分并不予通过,要限期修改并重新进行选题审议。
(三)材料归档。研究生应于选题报告通过后,将经导师、选题报告审议小组成员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的《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含评分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归档。研究生处定期对归档材料进行抽查,并以此为依据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的资格。
12月27日前,选题报告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并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经研究生处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系统操作方法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题管理环节)使用说明》(附件6)
二、学位论文选题变更和重审
(一)选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对研究选题进行实质性修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选题者,由研究生会同导师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学科组负责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方可重新进行选题审议。
(二)因各种原因需要重新选题的,一般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通过选题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确属需要,各学院可遵照《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的框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相关栏目内容要求。如有更改,需于11月1日前,将更改后的《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模板和《更改说明书》提交至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使用。
(二)2023级硕士研究生选题通过的导师工作量在下一年度结算。本年度统计2022级硕士研究生选题通过的导师工作量,各学院需于11月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开题管理”环节完成成绩录入,开题工作量以系统导出数据为准。
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1. 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管理办法》通知(山建大校办字〔2021〕11号)
2.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
3. 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
4.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分表
5. 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分表
6.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题管理环节)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