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学位授予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春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7日 15:15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春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2023年春研究生学位论文

送审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送审程序

  本学期所有论文均由学校委托第三方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送审。时间要求如下:

  56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评审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wsyps.cn/gly),在“维护批次”-“维护论文信息(批

次名称2023年春)”菜单下,对本学院学生送审信息进行核对,如送审信息有误请联系研究生处学位办。


  58-9日,学生使用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后六位)登录论文评审系统(网址:https://www.wsyps.cn/xs/10430),将隐去

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且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合格版本的送审论文PDF版上传,送审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内容需完整。


  510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内审阅学生是否已完成论文上传,对未完成的学生逐一落实,逾期未上传盲审论

的按自动放弃本次申请答辩资格处理。


  530日前,第一轮论文评审工作结束,系统内可查看所有专家评审结果。学校对单篇次成绩不合格的论文进行二次送审,送审

结果返回后将即时公布。


二、缴纳说明

  (一)缴费方式

530日前,学生持研究生处发放的论文评审发票登录学校财务系统进行报销,并在五思云评审系统上自行完成缴费,缴费金额已设定,系统目前仅支持支付宝,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学生操作手册(缴费版)》(附件)。二次送审的学生在评阅结果返回后即刻缴费。未按时缴费或拒绝缴费的学生按自动放弃本次申请答辩资格处理。


 (二)缴费及报销标准

硕士论文 300/篇次,博士论文 600/篇次。

博士学位论文5篇次/人,硕士学位论文2篇次/人。如因单篇次成绩不合格进行二次送审的,二次送审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

咨询电话:0531-6780641715505418835(冯老师)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2023427


附件: 学生操作手册(缴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