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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09:47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山建大校发【2016】65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第六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各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四年,分委员会主席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可设置1-2名副主席。分委员会委员从参加研究生和本科教学工作的教授、副教授和学院主要负责人中遴选,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校长聘任。分委员会设秘书一人。

为方便学院相关工作的开展,请各学院按照我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置情况(附件2),于37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并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备案名单(附件3)报研究生处(BG417室)备案。

博士的学位评定议事机构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燕珍 牟晓阳    联系电话:0531-86361968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置情况

附件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备案名单

研究生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