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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以来省、校两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研究生处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15:01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为规范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管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凝练研究生培养特色,切实做好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在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集中组织对2016年以来省、校立项且建设期满的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含优质课程、案例库、导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等)进行结题。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时间

1.结题范围

2016年及以来立项且建设期满的所有省级、校级项目(详见附件1)。

2.结题时间

学校将于20217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将结题材料汇总后于202179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二、结题工作要求

1.结题方式

项目可以采用正式出版的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

2.组织形式

1)以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专辑等,下同)形式结题的,省级立项需有2篇论文,其中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论文(第一作者);校级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

2)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省级项目负责人应为主编或者第一作者,校级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为参编。

3)以尚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书稿)或以研究报告等应用性成果结题的,成果或研究报告内容应与立项项目紧密结合,且必须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以论文和著作两种形式结题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同行专家评议工作要求

1组织方式。可由项目所在学院(所)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各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完成。

2采取形式。可采取现场会议评议方式进行,也可采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

3评议专家要求。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其中外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专家组组长由外校专家担任。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报告书。省级各类项目应填写《山东省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1)一式三份,校级各类项目应填写《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2)一式三份。既是省级又是校级的项目,按照省级项目结题要求完成,无须再填写校级项目结题报告。

2.支撑材料。各项目支撑材料(论文、相关著作的复印件、研究报告等)一式一份应左侧装订成册,支撑材料封面要与结题报告书封面一致(“报告书”改为“支撑材料”),论文需附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首页,著作需附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等;

3.以学院为单位,填报《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式一份(附件3);

4.以学院为单位,形成项目结题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学院应结题项目数量、实际结题项目数量、项目结题成果数量、结题完成情况,以及本次需同行专家评议项目数量、聘请同行专家情况、组织评议过程情况、专家评议结果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应于202179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zdxly@sdjzu.edu.cn邮箱。

四、其他要求

1. 请各学院(所)、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组织结题工作,确保质量。

2.对于项目负责人已经调离学校或是已退休的各项目,各单位应通知本人或是安排其他项目组成员继续完成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

联系人:刘岩,联系电话:86367035


附件:

1.2016年及以来立项且建设期已满的省级、校级项目清单;

2-1.山东省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2.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141

作者:刘岩

审稿:王飞

编审:陈举欣

终审:赵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