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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研究生)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

信息来源: 研究生处 发布日期: 2025-01-27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我省拟于2025年上半年开展山东省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前期工作基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准备,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等教育(研究生)省级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以及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医教协同等方面(要特别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所涉重大改革事项,以及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申报范围包括研究生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省内外高等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3.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计,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创造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创新创业类成果,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通过国际或国家评估(认证)的专业成果优先申报。

2.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由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单位)推荐申报(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推荐名额),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各单位推荐的成果中,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其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推荐成果总数的20%。且须提供其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人签字、单位盖章,以下简称写实性说明),并作为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并提交。

4.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含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特别创新进展,不得重复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不予增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5.《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和“写实性说明”应在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第一完成单位党组织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

三、申报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著作、教材,须提交样书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1项需提交纸质材料,第2至5项材料应放在自行创建的成果网址下(无网址链接或无效网址链接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并填写支撑或旁证材料明细表(附件3),同时,全部申报材料应制成CD-R光盘一张(650M/720M)附于纸质材料中。

(二)纸质版材料。材料包括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的各项成果纸质材料(包括《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本单位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4332@sdjzu.edu.cn,命名格式:学院(部)名称+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下设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部)名称+汇总表、学院(部)名称+申请人姓名+成果名称+申请书+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

四、评审推荐

(一)评审原则。

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注重公平。向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二)推荐限额。

获第九届高等教育(研究生)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单位限报3项,其他推荐单位限报2项。各推荐单位需将申报书排序后再提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二)对申报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报成果应尽可能避免局限于单一课程,应紧扣时代发展与教育需求,聚焦研究生人才培养与教育质量提升,突出综合性、创新性与实用性,注重科学性与可行性。

(四)研究生处将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教学成果奖申报辅导。请各申报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正、调整和完善相关内容,促进成果质量的提升。


研究生处联系人:姜芊孜、任乐梅;联系电话:86367035


研究生处

2025127


附件:

1. 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 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含排序);

3. 支撑或旁证材料明细表;

4. 工作进度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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