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教育各类项目申报推荐和2023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1-04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2 号,附件1-1)文件要求,结合《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1〕12号,附件1-4)有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校级立项和省级推荐工作。同时对2023年度省校两级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校级立项及省级推荐工作

(一)类别、数量及规则

项目类别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含精品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含精品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优质研究生课程

省级立项 全省拟立项240 门左右(其中精品课程10%左右,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10%左右),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立项建设单位申报项目中校企共建课程不少于 1 项。我校分配限额为9门(含精品课程1门)。

校级立项:拟资助建设10项左右。

申报限额:省高水平建设学科、一流学科和基础学科依托学院(建筑城规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热能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每学院每类限申报 2 项,其他学院每学院每类限申报1项(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2.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省级立项全省拟立项 240 门左右(其中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10%左右,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 10%左右),省级卓越工 程师学院立项建设申报项目中校企共建案例库不少于 1 项。我校分配限额为9门(含精品案例库1门)。

校级立项:拟资助建设10项左右

申报限额:省高水平建设学科、一流学科和基础学科依托学院(建筑城规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热能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每学院每类限申报 2 项,其他学院每学院每类限申报1项(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3.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省级立项全省拟立项40个左右,我校分配限额为1个。

申报限额: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每学院限申报1项(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4.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

省级立项全省拟面向承担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任务的单位,立项建设10个左右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我校分配限额为1个。

申报限额工程硕士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每学院限申报1项。原则上申报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的学院不再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5.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省级立项:全省拟立项各类项目 145 项左右(其中,面上105项、重点(含专项)30项、重大10项)。我校分配限额为7项(面上4项、重点1项、专项1项、重大1项)。

校级立项:学校拟资助建设10项左右。

申报限额:各学院限申报1项,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职能部门(研究生处、团委、学工部、产教融合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每部门限申报1项(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二)申报、推荐范围及要求

1.优质课、案例库、教改

1)学校将在当年度各类别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中,依据专家评审情况,择优推荐相应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省级评审,同时各类别另设立10项左右进行校级资助立项建设。

2)省级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应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附件1-2)要求,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应严格执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3》有关规定。校级各类立项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1〕12号,附件1-4)有关规定。

3)各级各类未结或结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每人各类主持项目不超过 1 项,各类项目主持或参与总数不超过 2 项。其中,推荐省级的教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一般应经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已经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或已获得其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校级除外),或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

1)学校将根据专业学位点建设和专硕研究生培养需要,结合省级基地建设基础和省工程硕士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需求,在建设基础良好,校企合作广泛深入的专业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2)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应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 号,以下称《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5)要求。

(三)申报及评审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附件2),详实填报信息并向所在学院(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材料审核。各学院(所)对申报者要对申报人所填内容严格审查把关。材料提交学校后,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直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3.初评与推荐。各学院(所)根据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严格标准,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后报送研究生处。申报材料不得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专家评审及公示。研究生处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聘请专家对各学院(部)申报的资助项目分别进行评选、打分、排序。各类别省级推荐项目依据评审排序择优产生。精品课程、精品案例库项目、教改重大、教改重点(含专项)根据专家评选结果,排序在前的项目优先推荐。评审结果在校研究生处主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推荐省级评审。省教育厅将对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优质课程、优质案例库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抽检,择优立项。对推荐的精品课程、精品案例库、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重点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未通过立项的精品课程、精品案例库,择优转为优质课程、优质案例库。未通过立项的重点教改项目(不含专项项目),择优转为面上项目立项,未获立项的重大教改项目、专项项目不再转为面上项目。

(四)其他说明

1.省级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并应有至少1名省级及以上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成员参加。凡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或案例库的(涉密除外),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参照《基地管理办法》管理。

2.学校负责同志指导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两类项目中,学校负责同志主持的项目总数每类不超过1项。

3.除重点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预算情况给予支持外,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由学校统筹相关经费予以支持。

4.往年立项的各类校级资助项目,如无重大创新或突破,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申报和推荐。

5.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2023年度研究生各级各类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依据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4》文件。

(二)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省、校两级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含优质课、案例库),具体名单详见《2023年省、校两级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立项清单》(附件3);

(三)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从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应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检查形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填写《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五)其他说明

既是省级立项同时又是校级立项的项目,按照省级立项要求填写报告书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书。申报人填写各类项目申报书(模版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材料(word版)以“学院简称-项目类型-主持人姓名-申报书”格式命名;

(二)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汇总表(模版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材料(excel 版)以“学院简称-项目类型-汇总表”命名。

(三)中期检查材料。主持人填写《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模版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材料(word 版)以“学院简称-项目类型-主持人姓名-中期报告”命名。

以上材料,于 2024 年11月11日 12:00 前,学院(部门)为单位,电子材料以“学院(部门)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 jzdxly@sdjzu.edu.cn 邮箱,纸质材料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办公室(BG208 室)。逾期不再处理。

联系人:刘岩,电话:86367035。


附件:

1-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2.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1-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4.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5.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

2.2024年各类研究生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3.2023年省、校两级研究生各类项目立项清单;

4.各类申报书、汇总表、中期进展报告模版;



研究生处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