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预备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面向研究生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不同学科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本校在岗授课教师,且能连续三年面向学生公开讲授。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四、项目说明
(一)项目限额与评选。
1.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分别设省级立项、校级资助立项类型,学校将根据专家打分结果,遴选确定校级立项建设项目和省级推荐项目。
2.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推荐至省级的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每校不超过1项。每学院限申报不超过1项,学校从各学院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1项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同时择优确定部分项目作为校级立项资助建设。
3.入选省级示范课程的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4.项目申请人每人限报1项,项目参与人每人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二)经费资助。
校级立项项目研究经费由研究生处资助。资助额度为每项1.5万元。
五、结题要求。
校级立项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结题成果应为体现课程思政教学内容的课件、讲义、音视频及或专题评教报告,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等。省级立项的项目相应结题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执行。
六、组织管理
(一)构建三级示范体系。各高校要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推动建设国家、省级、高校多层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体系。
(二)强化支持保障。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学校、院系、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
(三)广泛宣传共享。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国家级示范课程资源将在爱课程网、“智慧职教”网、新华网“新华思政”等平台展示,支持省级、高校的示范课程资源推送至相关平台展示,推动课程思政建设优质资源更大范围共享。
七、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1),详实填报信息并根据需要向所在学院(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审核。各学院(所)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填报信息以及相关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负责;
(三)初评与推荐。各学院(所)根据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严格标准,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后报送研究生处。申报材料不得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专家评选及公示。研究生处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聘请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打分、排序。评选结果在校研究生处主页公示。
八、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前,将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BG208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jzdxly@sdjzu.edu.cn邮箱;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高教处、研究生处)-修改版 20210318.docx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docx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7日
作者:刘岩
审稿:王飞
编审:李轶
终审:赵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