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山东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发[2017]42号,以下简称)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本年度的推免工作。
二、各学院应依据学校《推免实施办法》,在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拟定年度工作通知。
1、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2)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3)学院推免程序
(4)发展性素质测评办法,包括测评内容、各部分比重、测评方式及《xx学院发展性素质测评打分表》等,对于总分相同的情况,应有明确排序方法。
(5)创新特长类推免名额面试办法,包括专家组成原则、面试内容、评分规则、排序方法等
2、年度工作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或使用办法(可暂缓,另行通知)
(2)申请材料清单
(3)时间安排
(4)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三、重要注意事项
(1)本年度推免计划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各学院不得自行限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充分保障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公平竞争,科学选拔。
(2)各学院应将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连同学校推免实施办法向全体本科生公布,其中评价标准、办法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以便形成长期导向和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
(3)计算加权平均学分绩的课程范围为必修课(不包含课外必修课、素质拓展必修课)、限定选修课、集中教学实践环节课程(不包含思想理论实践、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第二课程与创新实践)。其中小语种学生的大学英语(小语种)所认定课程不统计,免修的课程不统计。初修考试申请缓考的,以下学期初参加补考的成绩为初修成绩。其他成绩相关未尽事宜以教务处解释为准。
(4)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解释和宣传工作,在充分、准确理解校、院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引起争议。
(5)凡遇到难以套用现有文件进行解决的特殊重要问题,应及时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待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下达,请各学院先按照时间安排推进工作。
五、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备注 |
2019.9.4 |
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拟定实施细则,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
人员组成要符合学校《推免实施办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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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5 |
学院下发工作通知,同时公布实施细则,确定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名单 |
采用有效渠道,确保通知到每个学生; |
关键时间节点,不能拖延 |
2019.9.5-7 |
公示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名单(模板见附件5) |
公示期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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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7-8 |
学生报名 |
按类型填报资格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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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8-9 |
学院审核、打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 |
严格按学校《推免实施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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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8-10 |
学院公示(模板见附件6) |
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应安排值班答疑人员 |
关键时间节点,不能拖延 |
2019.9.11 |
拟推免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
按要求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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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1-25 |
学校公示 |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5前上报省考试院完成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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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26-28 |
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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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
政策问题咨询:研究生处赵继龙 18754128896
研究生处陈举欣 13153173609
成绩问题咨询:教务处 陈启辉 13305419526
教务处 刘江伟 15053100532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山建大校发〔2017〕42号)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最优类)资格申请表
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创新特长类)资格申请表
附件4:教育部 财政部批准的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
附件5:xxxx学院符合申请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生名单公示(模板)
附件6:xxxx学院获得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名单公示(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