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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大学生就医报销须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审核人: 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14:13浏览次数:

参保大学生就医报销须知

 

 

特别提示参保大学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材料上交市社保局后,一律不再返还,如有其他商业保险或大病保险需要报销,请先将所需材料复印后再上交。

一、参保范围

山东建筑大学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每年的1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

二、就医范围

1、住院:参保大学生需到学校所在地户籍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需到北京、上海、天津等非学校所在地、非户籍地城市的医院就医,应先由学校所在地户籍地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市级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提出转异地住院治疗的建议,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开具《异地转诊转院备案表,方可转院治疗.

2、门急诊意外伤害,参保大学生可就近就医。

3、普通门诊:校医院为参保大学生的定点门诊,参保学生患病应先到定点门诊(校医院)就医。如参保学生病情需要到校外医院就医,需经校医院值班大夫开具转诊证明后,方可到校外医院(济南市社保局定点医院)就医。

、参保大学生就医流程

1、住院就医流程

(1)济南市住院流程:参保大学生在济南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一律持身份证进行住院登记、结算,出院时只须支付起付标准和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离院。本通知下发后,除在外地(户籍地及北京、上海、天津)住院, 市社保局不再接收在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现金报销材料。

(2)户籍地、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的住院流程: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完毕后将现金报销材料(详见、2、)交至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2、门急诊意外伤害就医流程

参保大学生因意外伤害需门急诊治疗的,可就近就医,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将现金报销材料(详见、3、)交至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普通门诊就医流程:参保大学生需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到校医院就医,同时说明本人已参加大学生医保,交费时只需结清个人自负部分即可;校外医院门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将报销材料(详见4)交至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大学生报销比例

1、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人发生的住院报销费用应为医保“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以内项目。

(1) 参保学生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大学生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2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2、门急诊意外伤害报销比例:参保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3、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包括个人负担)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金额500元。

(注:普通门诊分校内门诊校外门诊,内诊、外诊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金额500元。)

现金报销的有关事项

1、现金报销的范围。A:户籍地住院、B:转诊转院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住院、C:休学(休假)在户籍地住院、D:门急诊的意外伤害。

2、住院现金报销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2)汇总费用明细清单;(3)住院大病历复印件(盖有医院公章);(4)医院等级证明(户籍地及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住院提供);(5)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反正面);(6)院系团证明(附件一、附件二),非假期期间回户籍地住院的学生,在团委证明上明回户籍地住院的原因(7)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两份(中行、建行、工商银行、农行)反正面复印,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咨询客服电话)、银行卡号及联系电话,(8)参保大学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材料上交市社保局后,一律不再返还,如有其他商业保险需要报销,请先将所需材料复印后再上交。

注:1参保学生需要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需提供济南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异地转诊转院备案表,(2)在父母居住地(非济南非户籍地)住院的学生需提供:A.居住证复印件(如无居住证复印件需开具父母工作单位证明,证明上需注明某某为我单位职工,单位所在地在某某城市)B.户口本复印件(全部)C.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在实习城市住院的学生需开具实习证明,需实习单位盖章;(4如骨折需要用固定钢板、钢钉等材料,需提供材料的名称、生产厂家、国产及进口型号、条形码;5如需要输血、白蛋白等费用需提供相关化验报告单;(6)涉及有民事责任认定者须附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书复印件.

3、门急诊意外伤害报销材料。

1)门急诊病历;(2)急诊发票原件;(3)汇总费用明细清单;(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反正面)5)院系团证明(附件三);6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两份(中行、建行、工商银行、农行)反正面复印,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咨询客服电话)、银行卡号及联系电话;(7)如骨折需要用固定钢板、钢钉等材料,需提供材料的名称、生产厂家、国产及进口型号、条形码;(8)参保大学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材料上交市社保局后,一律不再返还,如有其他商业保险需要报销,请先将所需材料复印后再上交。(9)意外伤害须学校出具无民事赔偿责任的证明.

4校外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报销材料:

1)校医院病历2)转诊证明(校医院大夫开具)3)外诊病历4)外诊发票及明细(5)交学费的农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1. 院系团证明模板

     

    附件一:证明(住院)

     

    姓名_____学号__________系山东建筑大学_______学院_____专业____班学生,于____年___月___日因病

    入院检查,在__________医院检查后诊断为__________病,并与___年___月___日入院治疗。

    特此证明

    学院团委医保老师签名:

    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证明(意外伤害住院)

     

    姓名_____学号__________系山东建筑大学_______学院_____专业____班学生,于____年___月___日因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伤经过),在__________医院检查后诊断为__________病,并与___年___

    月___日入院治疗。无第三方赔付。

    特此证明

    学院团委医保老师签名:

    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证明(门急诊意外伤害)

     

    姓名_____学号__________系山东建筑大学_______学院_____专业____班学生,于____年___月___日因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伤经过),在__________医院检查后诊断为__________病,并

    与___年___月___日到医院治疗。无第三方赔付。

    特此证明

    学院团委医保老师签名:

    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年 月 日

     

     

    六、现金结算流程

    校医院将参保学生医疗报销材料上交济南市社保局,经市社保局审核报销完成后(约4个月),报销现金直

    接打入本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内; 参保学生如有其他保险报销需要结算单,可在银行卡收到报销现金后,电话

    咨询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电话:86361120),如结算单已领回,学生需持身份证、学生证到校医院大学生

    医保办领取

    如报销材料上交4个月,报销现金仍未到账,可电话咨询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咨询电话:86361120

     

    参保大学生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所致伤病的;

    2、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导致伤亡的;

    3、整形、美容、矫正等治疗;

    4、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

    5、在境外发生的;

    6、已经有第三者实际赔偿的该部分医疗费用;

    7、其他不符合居民医保规定支付范围的。

    参保大学生就医报销注意事项:

    1参保学生就医时,需及时告知医院及经治医生:本人为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尽量使用医

    “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以内的收费项目,如需使用医保

    “三大目录”范围外的药品、材料或服务时,请医生告之本人,根据病情需要酌情使用,否则会加重个

    人自负比例。

    2、参保大学生的门诊、住院治疗务必到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户籍地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否则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

    3、参保大学生千万不要轻信做广告的私立小医院,以免上当受骗,延误病情。济南市信誉好、水平高

    的公立医院有: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中心

    医院等等。

     

    医保咨询电话:

    济南市社保局居民医保处:68967263

    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86361120

     

    山东建筑大学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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