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更好的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及国家助学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
1.2009年(含)以后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
2.2011年(含)以后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3.2013年(含)以后服义务兵役的往届毕业生;
4.2015年(含)以后直接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毕业生;
5.2019年(含)以后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在校生。
(二)学费减免
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
1.考入高校后保留入学资格服义务兵役或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退役或退出后复学的原录取新生;
2.在校期间保留学籍服义务兵役或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退役或退出后复学的原在校生;
3.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等统一考试考入高等学校的入学新生。
(三)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退役复学本专科阶段在校学生。
二、资助额度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申请标准》
学生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下同)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文件依据 |
19号文 |
310号文、17号文 |
4号文 |
《应征入伍学费减免申请标准》
学生申请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减免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 |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 |
文件依据 |
19号文 |
310号文、17号文 |
4号文 |
《直招军士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申请标准》
学生招收为军士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文件依据 |
19号文 |
310号文、17号文 |
4号文 |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安排
学费补偿: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在校退役学生每学年申报一次;
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在校退役学生每学期申报一次。
各学院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人民武装部,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1月12日。
联系人:
孙老师,联系电话:0531-86361090;
蔡老师,联系电话:0531-86361052。
四、申请材料
(一)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征兵网下载打印,手写无效)一式两份,且由入伍地武装部及校财务处审核盖章,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提供学生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银行卡必须为激活状态。
(二)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征兵网下载打印,手写无效)一式两份,且由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校财务处审核盖章,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
2.退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国家助学金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 提供学生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银行卡必须为激活状态。
山东建筑大学人民武装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