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公开事项|公开指南|公开栏目|监督投诉|招标信息
学生管理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
学生管理
应急管理
学风建设信息
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栏目>>学生管理>>正文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0-07-09 12:10  

各学院学生科: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现将2019—2020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与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的基本工作

(一)学生学年个人总结。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对自己一年来德、智、体等各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书面总结,并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学年测评评优登记表》(附件1)。各班级综合测评及先优评选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内容鉴定工作,务使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情况。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各班级综合测评及先优评选工作小组要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山建大校发[2016]18号)、《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基础文明建设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每一位学生的德、智、体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排出名次,并作为申报奖项、评奖的主要依据,学生个人的基础文明考核结果及基础文明学分得分情况要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基础文明考核表》。

本次综合测评工作中,宿舍文明要采用公寓中心下发的成绩通报和违纪通报,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一定要严格按照《测评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智育测评按照各门课程成绩,折算成成绩绩点后评定,测评的智育成绩原则上按学校组织考试的第一次成绩(非补考成绩)计算。转专业的优秀学生,随2019—2020学年所在班级(原学院班级)测评、评优,不占该班优秀学生评奖名额,学校单独奖励。评优结果由原学院上报,荣誉证书、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生转专业后所在学院统一组织领取、发放。

(三)评优评奖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正确引导学生根据条件自觉申报相关奖项,认真组织各班级进行评比。评奖总名额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外,无正当理由欠费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评奖,在2019—2020学年中受过违纪处分者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各种荣誉。

(四)奖学金发放标准。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1200元/人,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600元/人,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200元/人。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

二、工作要求

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要严格按照《普通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发[2016]18号)、《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山建大校发[2016]17号)和《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基础文明建设考核办法》的文件要求执行。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事关每个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成材,对引导和鼓励全体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测评和评优工作的过程变成个人和集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准对策的过程,变成教育引导和激励学生奋发成长的过程,切忌简单化、走过场。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引导学生进一步加强个人基础文明建设,提升个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我校大学生整体素质。

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除学生工作干部外,要吸收学院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专业教研室的领导和老师参加,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综合测评及评优情况要向本学院党委做专题汇报,确保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广大学生明确学年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实现“三个层面”的宣传发动。一是学校层面的动员发动。通过召开专门的测评与评优工作的动员、部署、协调会,出台具体措施,通过网络、校报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二是学生工作干部层面的宣传发动。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工作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具体制定出适合本学院测评、评优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三是学生层面的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学生党员、各级学生干部及全体学生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所有学生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每个学生都清楚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做到积极主动的参与,认真负责的总结,客观公正的评比。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讨论测评、评优办法,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学生工作部(处)将利用走访、问卷等方式进行抽查、了解工作落实情况。

(三)严格条件和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细致扎实,准确无误。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综合测评办法、各类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的申报、评比条件,秉公办事,坚持四公开(条件、名额、程序办法、评比结果公开)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测评、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初评结果应在本学院张榜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方可上报。

测评和评优工作数据繁多,程序复杂,工作要认真细致,做到准确无误,使整个过程都在全体同学参与、监督下进行,做到每一项测评的加减分、综合测评结果、学生申报奖项和评优结果四个阶段的公示,接受广大同学和老师的监督。各学院要设立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学生举报和咨询。对于舞弊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各学院要在9月30日前将公示后的综合测评和评优结果连同公示报告、测评评优工作总结,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大力宣传表彰先优典型,关注特殊情况,做好后续工作。学院对测评、评优工作要及时总结,通过表彰会、交流会、座谈会等不同方式,积极培养和树立学生党员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典型事迹。同时针对测评和评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学生中的特殊情况,提出解决和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学校将利用校报、校园网等宣传工具对各学院的突出典型进行报道。

各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完成后,请将所有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材料全部以电子版汇总后,上报学生处。学校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联系人:李培刚,联系电话:86361555。

相关表格等请见附件1-12。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9日


附件【2020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需提交材料汇总.rar已下载
附件【相关说明材料.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1—12.rar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山东建筑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信息公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