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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10-22 08:49  

各学院学生科: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8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生、往届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三)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的退役士兵学生,截至到报送日期之前未报到入学的,纳入下一年度申报。

(四)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按照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方式

(一)学生申请材料

1.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包括: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简称退役复学生)应向高校报送《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退役证书复印件。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学生(简称退役士兵学生)应向高校报送《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退役证书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负责核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并向其开具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

(二)学院报送材料

2019年10月30日前,将《2019年度高校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明细表》,只需报送电子版至2438816902@qq.com。

三、其他事项

本年度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学生申报材料经相关部门(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征地人武部)审核盖章后,可直接寄送学校武装部。

联系人:罗晨韵,电话:0531-86361090,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人民武装部,邮编:250101。

附件:1.学生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2.《2019年度高校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明细表》


山东建筑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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