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以下简称“表彰办法”,附件9) 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教育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参加的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各学院要按通知要求,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组成的学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二、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须符合我校学生奖励条例相关奖项的申报条件,按照“表彰办法”要求进行申报、评选推荐。省级优秀学生推荐人选应在2018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及以上称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候选人应在2018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以上称号;候选班集体应在2018年度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9
四、名额分配
(一)省级优秀学生名额由各学院在校生总数1‰确定,四舍五入,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1。
(二)各院部根据条件可推荐1名学生干部和1个班集体作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参加学校评选,学校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经评选、不记名投票等方式最终确定13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7个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
(三)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在校生积极投身国防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号)文件要求,实行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单列的办法。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退役复学学生实际,按“表彰办法”要求,推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选各1名(该名额单独推荐,不占用(一)、(二)中所列名额)。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各学院推荐候选人选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公开评选活动,确定推荐人选。根据文件要求,我校自退役复学学生中推荐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名额为优秀学生3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
五、评选程序
(一)各院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表彰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各自学院内公示2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学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比例确定上报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无异议后填写附件中的相应表格,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并同时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学生处对各单位的评优推荐结果初审后报学校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按照“表彰办法”规定的条件、比例要求进行评议。针对差额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候选人开展评选活动,确定推荐人选和集体。进行为期5天(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本次评选工作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将评选推荐的省级优秀个人和省级先进集体登记表、名单和候选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审推荐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版于2019年1月16日10:30前报学生处管理科,逾时不报者视为弃权。具体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培刚
电 话:86361555 邮 箱:lpgoley@qq.com
附件:
1-4:省优秀学生名额分配以各类表格
5-7: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名单、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一式一份)
注:所有登记表要用A4纸正反面打印,保证原有表格格式不变,不按要求打印者无效。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