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山东建筑大学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sdjzu.edu.cn/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邮编:250101,电话:0531-86367173)。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全面、及时、准确积极公开学校各类信息,拓宽和丰富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学校各项事务的公开程度,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边界与工作流程。通过建立“党委领导、行政主导、纪委监督、师生参与”的协同机制,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工作格局。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形成信息公开的工作合力,将信息公开要求制度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深化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学校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升级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完善移动端适配功能,实现信息实时更新与多端同步。依托“智慧建大”平台,整合校内资源,构建“校园网+新媒体+线下渠道”三位一体的信息发布体系,确保信息传递的时效性与覆盖面。校园网主要栏目共编辑发布文章1537条;出版校报25期;官微367条,视频号293条,抖音265条,同时在“山东教育发布”平台推送1131条信息,实现信息多维度、广覆盖传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触达率与影响力,推动依法治校。
(三)强化服务意识,细化公开内容。各信息发布主体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保障信息公开切实对学校依法治校和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起作推动用。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并通过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聘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及时将学校的大政方针、重大事项等传达给师生员工,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推动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事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督办校党委会92项,办结76项、未完成16项;校长办公会129项,办结114项、未完成15项。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发布渠道
1.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向全社会发布各类信息;
2.官方微信新媒体平台发布及时信息;
3.充分发挥网上信访、省政务热线咨询模块的作用,通过接诉即办平台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4.通过工会、教代会、二级教代会、学代会、研代会、领导面对面、校情通报会等组织形式,进一步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
5.通过年鉴、校报、公告栏、电子屏幕、简报等各类媒介向校内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6.学校定期举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对外公布信访电话、纪委举报电话等;
7.以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二)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学校简介、机构设置,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规章制度、行政文件、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校历周历等。
2.招生考试与学生就业:2024年9月-2025年8月共公开信息323条,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报考指南、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各类信息查询渠道等。在2025年6月21日至8月31日招录工作开展期间,开通微信线上咨询1项、微信朋友圈推广3天、招生咨询热线电话8部、专业教师咨询电话62部,同时通过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进行线上直播5次,回复各类招生录取咨询问题3000余条,并在录取期间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社会监督、考生申诉电话及联系方式。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和就业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编制202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报告毕业去向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报告主体内容充分,客观反映毕业生的规模、结构、毕业去向落实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基本情况、工作主要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方面情况。包含分院系、分专业的就业状况,创新创业、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升学、暂不就业等情况。突出了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反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特色和经验做法,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以及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并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社会、贡献国家,到基层、西部和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3.财务、资产及收费:学校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汇审通过后,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及时公开2024年学校单位决算、2025年学校单位预算。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及时公开《2025学年山东建筑大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同时根据学校业务需求,及时修订并主动公开《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学校在“大众网”及时公开积压教材拍卖公告信息,学校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信息和履约验收信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建筑大学资产管理处网页等网络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计公开招标采购信息70项,公开履约验收信息122项。及时更新公示受捐赠财产明细及使用管理情况,并在网站同步更新“捐赠鸣谢”“捐赠使用”等相关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在确保内容规范的前提下,人事人才处按照要求并对照有关规定,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手段,重点公开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聘用办法及其他教职工密切相关、重点关注的事项。在人员招聘信息方面,公开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和结果,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5条;在岗位管理方面,及时公布学校机构、岗位设置及聘用办法,发布信息10余条。在政策文件出台方面,本学年出台政策文件包括《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专项工作绩效发放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5〕5号 )、《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考勤管理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5〕6号)、《山东建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山建大校发〔2025〕13号)、《山东建筑大学第三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山建大校发〔2025〕21号)等,并在学校公文管理平台发布。此外,在评奖评优、年度考核、期满考核、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中,亦充分借助学校信息发布平台、公文管理平台发布信息40余条。
5.教学质量:及时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结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公开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等各类教学质量信息。教务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对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奖励、质量工程项目评选结果、专业调整、学生转专业(转专业方向)、校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及时公布学校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6.学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学生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智慧建大信息发布板块、学校信息公开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学在建大”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发布各类信息,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本年度,围绕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评优评先、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安全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公寓建设、学生就业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18条。其中,通过校级信息公开平台发布6条,包括奖助学金政策4条、奖励条例1条、学生申诉处理办法1条;通过部门网站及其他平台发布87条(统一信息不重复累计)。
7.学风建设:持续加强学风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规范举报、调查与处理各环节的程序和标准,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公开学术行为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相关文件,定期发布学风建设评优表彰结果,并通过多种渠道推送专题教育活动通知、诚信考试教育管理要求等内容,强化学生学术诚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8.其他: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其他敏感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出现应公开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依托接诉即办平台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议,对列入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而未及时、全面进行公开的,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督办,同时,广泛听取并及时回复校内师生及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充分保障了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2024-2025学年,学校没有受到因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提升: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存在信息更新滞后、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2.平台功能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移动端功能尚不完善,部分信息获取不够便捷。
3.监督考核机制需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奖惩机制的规定还比较笼统,缺少对具体违反规定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规则,也没有切实有效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
(二)改进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将信息公开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未及时公开事项进行通报和督办。同时,完善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服务意识,保障信息公开切实对学校依法治校起作推动用。不断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益实现。
3.深化内容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加政策解读、数据可视化等特色栏目,提升信息的可读性与实用性提升服务效能。
4.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校内巡察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