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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10-31 16:42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山东建筑大学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91日至20248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sdjzu.edu.cn/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邮编:250101,电话:0531-86361019)。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全面、及时、准确积极公开学校各类信息,拓宽和丰富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学校各项事务的公开程度,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学校严格按照《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建工作专班,严格工作程序,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结合学校中层领导班子调整,18个信息公开涉及部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校内外举报;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形成信息公开的工作合力,将信息公开要求制度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认真落实清单内容,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体验。严格落实《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优化完善《山东建筑大学迎接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任务分工表(100分)》,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方式和流程,强化信息准确性审核、意识形态审批和保密审查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不断优化学校门户网站,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公开网站,对公开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完成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信息、教学质量信息等方面共计20余条内容规范、整改。推动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事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督办学校2024年度重点工作97项;督办校党委会133项,办结127项、未完成6项;校长办公会117项,办结111项、未完成6项。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各信息发布主体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保障信息公开切实对学校依法治校和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起作推动用。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并通过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及时将学校的大政方针、重大事项等传达给师生员工,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拓宽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打造校园网、校报、新媒体平台“三位一体”立体式宣传格局,校园网主要栏目共编辑发布文章2200条;出版校报23期;官微367条,视频号66条,抖音88条,微博80条,大众号123条,山东教育发布1073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发布渠道

1.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向全社会发布各类信息;

2.官方微信新媒体平台发布及时信息;

3.充分发挥网上信访、省政府热线咨询模块的作用,通过接诉即办平台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4.通过工会、教代会、二级教代会、学代会、研代会、领导面对面、校情通报会等组织形式,进一步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五是通过年鉴、校报、公告栏、电子屏幕、简报等各类媒介向校内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5.通过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学校定期举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对外公布信访电话、纪委举报电话等;七是以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二)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学校简介、机构设置,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规章制度、行政文件、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校历周历等。

2.招生考试:2023年9月-2024年8月共公开信息314条,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报考指南、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公开各类信息查询渠道等。在招生录取前后2024年6月28日至8月28日期间,开通微信线上咨询1项、招生咨询热线电话8部、专业教师咨询电话61部,并在录取期间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监督、考生申诉电话。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编制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报告毕业去向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报告主体内容充分,客观反映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基本情况、工作主要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方面情况。包含分院系、分专业的就业状况,创新创业、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升学、暂不就业等情况。突出了本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反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特色和经验做法,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以及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并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社会、贡献国家,到基层、西部和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3.财务、资产及收费:学校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汇审通过后,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及时公开2023年学校单位决算、2024年学校单位预算。同时根据学校业务需求,及时修订、新增并主动向校内全体教职工公开四项财务相关管理办法,包含《山东建筑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建筑大学社会合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建筑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建筑大学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学校在“大众网”及时公开积压教材拍卖公告信息,在“金拍网”公开拍卖积压教材。全年共公开招标信息62项,验收公告46项,所有涉及设备仪器、修缮工程、物业服务、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标项目和履约验收,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建筑大学资产管理处网页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公示受捐赠财产明细及使用管理情况,并在网站同步更新“捐赠鸣谢”“捐赠使用”等相关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在确保内容规范的前提下,按照要求并对照有关规定,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重点公开与教职工密切相关、重点关注的事项。在人员招聘信息方面,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和结果,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7条。在岗位管理方面,及时公布学校机构、岗位设置及聘用办法,发布信息10余条。在政策文件出台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观,深刻领会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人事人才有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学校队伍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本学年出台政策文件包括《山东建筑大学退休教师返聘管理办法》(山建大校发〔2024〕9号)、《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3〕16号)等。此外,评奖评优、年度考核、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也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发布平台、公文管理平台发布信息20余条。

5.教学质量:及时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结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公开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等各类教学质量信息。教务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对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奖励、质量工程项目评选结果、专业调整、学生转专业(转专业方向)、校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及时公布学校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6.学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实际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公开发布各种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智慧建大信息发布版块、信息公开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学在建大”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信息,为学生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主动公开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评优评先、学风建设、学生资助情况、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信息115条,其中在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1条,包括:奖助学金政策信息1条,通过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14条(统一信息不重复累计)。

7.学风建设:严格举报、调查、处理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持续抓好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规范学术行为相关制度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及时公布学风建设评优表彰情况,以及有关专题教育活动、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管理的相关通知等。

8.其他: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其他敏感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出现应公开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依托接诉即办平台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议,对列入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而未及时、全面进行公开的,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督办,同时,广泛听取并及时回复校内师生及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充分保障了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2023-2024学年,学校没有受到因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不断优化,学校公开的信息全面性、及时性已经大幅提高,学校也通过调整机构、梳理工作流程等手段对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了优化,但在工作机制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小部分公开工作在时间和程序方面与实体工作“脱节”问题。信息公开监督奖惩机制的规定还比较笼统,缺少对具体违反规定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规则,也没有切实有效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

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认知程度。结合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等融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去,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普及度和影响力。

2.持续强化服务意识,保障信息公开切实对学校依法治校起作推动用。不断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益实现。

3.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络和工作研讨机制。通过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为学校依法治校全面推进提供保障。

4.完善工作考核及评价问责机制,探索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及时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适时邀请部分学生代表不定期抽查反馈,并向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信息发布情况,对网站信息上传不及时、发布不准确的,将会进行督办,在年度考核结果中有所体现。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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