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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11-03 14:30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山东建筑大学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sdjzu.edu.cn/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建筑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邮编:250101,电话:0531-86361019)。

、概

2022-2023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职责分工》《2023 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拓宽和丰富公开渠道,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持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工科主导、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顶层设计、民主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人事调整,及时调整涉及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二是畅通民主渠道,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学校的大政方针、重大事项等传达给师生员工,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工作人员业务交流培训,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2023 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山东建筑大学迎接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任务分工表(100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加强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管理、教学质量、科研信息、学生管理与服务、基本建设、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坚持第一时间发布各类招生信息,不断完善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信息官方发布平台;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财务信息;严格落实职称评审、干部任免、公开招聘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推动学校年度主要工作,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事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督办学校2023年度主要工作289项;督办校党委会164办结157项未完成7项;校长办公会125 项,办结85未完成40项。

(三)强化信息公开质量提升。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发布及时,便于公众查询,不断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一是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建设,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学校官网、微博、微信、客户端、视频号等媒体以及二级学院各类媒体的原创文字、图片、视频等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真实、准确。二是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按照教育部及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解任务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职责,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督促各责任部门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三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学校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积极打造校园网、校报、新媒体平台“三位一体”立体式宣传格局,校园网主要栏目共编辑发布文章1796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站,共编辑发布文章174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网站,共编辑发布文章105条出版校报24期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共508条,其中,微博142条,微信366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学校网站主页、新闻网、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二是校报、校园广播台、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等传统媒介平台;三是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双代会、学代会、校友理事会、师生座谈会等会议平台;四是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接诉即办平台等。

(二)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学校简介、机构设置,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规章制度、行政文件、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校历周历等。

2.招生考试:2022-2023学年,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就业信息网、创业学院官网、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其中,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录取相关信息275条,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招生视频122条,招生官方微博发布招生信息72条,抖音、B站等平台发布招生信息、视频102条;就业信息网推送文章190条,各类企业在平台注册登记1万余家,累计公布就业岗位5万6千余个;“建大就业”微信平台推送信息3348条,其中推荐4044个就业单位,推送就业岗位47484个;创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文章17条,创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6条。招生录取期间,开通微信线上咨询1项、招生咨询热线电话8部、专业教师咨询电话54部,并在录取期间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监督、考生申诉电话。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和就业报到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编制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突出本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反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特色和经验做法,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以及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3.财务、资产及收费:学校经教育厅、财政厅汇审通过后,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及时公开2022年学校单位决算、2023年学校单位预算;修订2023学年山东建筑大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在校园网长期予以公开。学校在“大众网”及时公开废旧物资拍卖公告信息,在“金拍网”公开拍卖废旧物资。全学年共公开招标信息97项,学校所有涉及设备仪器、修缮工程、物业服务、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标项目,均由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公示受捐赠财产明细及使用管理情况,并在网站同步更新“捐赠鸣谢”“捐赠使用”等相关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对照有关规定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重点公开与教职工密切相关、重点关注的事项。在人员招聘信息方面,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和结果,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共计发布信息20余条。在岗位管理方面,及时公布学校机构、岗位设置及聘用办法,发布信息3条。 在政策文件出台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观,深刻领会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人事人才有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学校队伍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本学年出台政策文件包括《山东建筑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山建大校发〔2022〕42号 )、《山东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与岗位聘用工作指导意见》(山建大校发〔2022〕28 号)、《山东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赴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2〕28 号)等。此外,评奖评优、年度考核、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也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发布平台、公文管理平台发布信息30余条。

5.教学质量:及时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结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公开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等各类教学质量信息。教务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对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奖励、质量工程项目评选结果、教学成果评选结果、专业调整、学生转专业(转专业方向)、校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及时公布学校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6.学生管理:积极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公开发布各种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智慧建大信息发布版块、信息公开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学在建大”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信息,为学生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主动公开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评优评先、学风建设、学生资助情况、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信息101条,其中奖助学金政策信息9条,奖励处罚类政策信息4条,学生管理类政策信息4条,通过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4条(统一信息不重复累计)。

7.学风建设:狠抓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规范学术行为相关制度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及时公布学风建设评优表彰情况,以及有关专题教育活动、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管理的相关通知等。在举报、调查、处理等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有效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8.其他: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其他敏感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出现应公开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各类平台建设力度,升级接诉即办平台,广泛听取并及时回复校内外意见建议,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充分保障了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受到因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推广,导致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和参与度不高个别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以及处理信息公开事项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建立公众参与反馈机制,鼓励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提醒督促从制度上保证“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自身建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平台和形式;进一步完善接诉即办平台功能,推动更多诉求和建议事项及时办理切实做到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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