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山东建筑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sdjzu.edu.cn/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建筑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邮编:250101,电话:0531-86361019)。
一 、概 述
2021-2022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职责分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拓宽和丰富公开渠道,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持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工科主导、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顶层设计、民主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调整,及时调整涉及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二是畅通民主渠道,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学校的大政方针、重大事项等传达给师生员工,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工作人员业务交流培训,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对于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其中的9 项一级指标,31项二级指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加强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管理、教学质量、科研信息、学生管理与服务、基本建设、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坚持第一时间发布各类招生信息,不断完善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信息官方发布平台;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财务信息;严格落实职称评审、干部任免、公开招聘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推动学校年度主要工作,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事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督办学校2022年度主要工作136项;督办校党委会109项、办结97项,未完成12项;校长办公会152项,办结134项,未完成17项,销号1项。
(三)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发布及时,便于公众查询,不断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一是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建设,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学校官网、微博、微信、客户端、视频号等媒体以及二级学院各类媒体的原创文字、图片、视频等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真实、准确。二是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按照教育部及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解任务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职责,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督促各责任部门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三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学校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积极打造校园网、校报、新媒体平台“三位一体”立体式宣传格局,校园网主要栏目共编辑发布文章1572条;2021年3月建立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网站,共编辑发布文章290条。出版校报20期。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共582条,其中,微博233条,微信349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学校网站主页、新闻网、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二是校报、校园广播台、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等传统媒介平台;三是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双代会、学代会、校友理事会、师生座谈会等会议平台;四是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等。
(二)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学校简介、机构设置,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规章制度、行政文件、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校历周历等。
2.招生考试:2021-2022学年,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就业信息网、创业学院官网、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其中,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录取相关信息202条,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招生视频188条,招生官方微博发布招生信息133条,抖音、B站等平台发布招生信息、视频86条;就业信息网推送文章192条,各类企业在平台注册登记1万余家,累计公布就业岗位5万5千余个;“建大就业”微信平台推送信息3677条,其中推荐3538个就业单位,推送就业岗位49943个;创业学院官网站发布文章28条,创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6条。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和就业报到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编制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报送山东省人社厅。在硕士招生录取阶段,设立考生咨询、申诉专线,将各种研究生招生政策向大众公开,让大众知情,接受大众监督,充分做到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主动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文件32个,公开研究生学位管理制度文件26个,公开研究生培养制度文件38个,2022年共录取硕士研究生1281人,录取博士研究生14人。主动公示继续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资料及成人高考考生告知书,让考生随时了解招生考试最新动态。在山东省内16地市以及浙江、宁夏共招录考生14933人(含专升本8401人,高起本626人,专科5906人),同比增长35.26%。抓好信息公开,诚恳接受考生监督。
3.财务、资产及收费:学校经教育厅、财政厅汇审通过后,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及时公开2021年学校部门决算、2022年学校部门预算;修订2022学年山东建筑大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在校园网长期予以公开。学校在洪利自助公益拍卖平台、中拍平台等平台及时公开废旧物资拍卖公告信息。全学年共公开招标信息65项,学校所有涉及设备仪器、修缮工程、物业服务、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标项目,均由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公示受捐赠财产明细及使用管理情况,并在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同步更新“捐赠明细”“捐赠使用”等相关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在人员招聘信息方面,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和结果,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共计发布信息20余条。在岗位管理方面,及时公布学校机构、岗位设置及聘用办法,共计发布信息10余条。在政策文件出台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观,深刻领会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人事人才有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学校队伍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本学年出台政策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通知》《山东建筑大学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山东建筑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此外,评奖评优、年度考核、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也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发布平台、公文管理平台发布信息20余条。
5.教学质量:及时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结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公开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等各类教学质量信息。教务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对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奖励、质量工程项目评选结果、教学成果评选结果、专业设置、新增本科专业、学生转专业(转专业方向)、校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及时公布学校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6.学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实际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公开发布各种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智慧建大信息发布版块、信息公开网站、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信息,为学生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主动公开信息152条,其中在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14条,包括:奖助学金政策信息9条,奖励处罚类政策信息4条,学生申诉类政策信息1条,通过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38条(统一信息不重复累计)。具体公开信息包括: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评优评先、学风建设、学生资助情况、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多个方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
7.学风建设:狠抓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规范学术行为相关制度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及时公布学风建设评优表彰情况,以及有关专题教育活动、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管理的相关通知等。在举报、调查、处理等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有效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8. 其他: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其他敏感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出现应公开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各类平台建设力度,广泛听取并及时回复校内外意见建议,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充分保障了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2021-2022学年,学校没有受到因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以及处理信息公开事项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进一步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从制度上保证“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等,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主动关注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提高信息供给精准化水平。
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提醒督促,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加强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增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平台和形式;进一步完善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功能,大力推行“线上+线下”“容缺预审”工作模式,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及时办理;及时回应“疫情防控”“学生返校”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