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6年春季学期我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需持有退役证书,含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规定,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700元,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发放,每个学期发放185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等非在校学生暂无法申请。
2.家庭经济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优先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获得其他国家助学金。
3.学生延毕或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数不可超过退役复学后剩余的就读学制年限。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参考附件《2026年春季学期拟获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核实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认无误后于4月16日(周四)下午五点前通过学工大厅“评奖评优”系统,“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模块报送名单,最终以系统报送名单为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6年春季学期拟获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
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2026年4月13日
2026年春季学期拟获退役士兵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