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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校规校纪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11-1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强化学习纪律,规范文明行为,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提学生文明素养,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根据2024级新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校规校纪学习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参与学习活动学生范围

各学院全体2024级研究生、本科学生(含“3+2”贯通培养转段学生

学习活动安排

校规校纪学习活动分分散学习和集中学习两种方式进行。

(一)分散学习安排

分散学习由各学院组织广大学生开展自学活动,务使学生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校规校纪的具体内容。

1.学习时间:11181125

2.学习内容:重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山东建筑大学考勤管理办法》《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秩序与活动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山东建筑大学本科生奖励条例》及《学生手册》中其他学生应知应会的相关内容。

(二)集中学习安排

集中学习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安排,通过线上答题方式进行。

1.答题时间:1126121

2.答题方式:通过“智慧建大”“校规校纪学习”平台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校规校纪学习活动,成立学院学习活动指导组,认真组织、指导本学院学生开展校规校纪学习活动。通过座谈会、班会、海报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校规校纪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和观念,提升活动质量,加深活动效果。

(二)各学院应在做好2024级学生学习活动的基础上,以点带面,积极组织其他各年级学生开展校规校纪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纪律意识。在学习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创新思维方式,教育引导学生自主开展学习活动,使学习活动入脑、入心,起到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三)对校规校纪学习活动中表现出色的班级、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表扬,积极开展典型事迹宣传教育活动;对本学院学生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其真正认识到错误的本质并积极改正。

(四)在校规校纪学习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学院应积极开拓思路,适时开展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良好自律意识和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习惯。

五)2024年学生校规校纪学习活动成绩,将纳入2024年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具体见《山东建筑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山建大党办字〔2022〕14号)。

附件:相关学习资料

学生工作

202411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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