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根据“一院一特色”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色化发展。
二、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导向、问题导向,以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探索形成一批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一院一特色”学生工作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有效发展,促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创建原则
(一)坚持以生为本。紧密结合学生实际,以学生的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创新发展。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优势特色,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三)坚持协同联动。加强校内外资源的整合利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建设。
四、创建要求
(一)品牌创建应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生特点,具有鲜明的主题和特色,能够体现学院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
(二)品牌创建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实施方案,包括品牌建设的具体内容、措施、时间安排等,能够确保品牌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品牌创建应注重实效性和可持续性,能够长期发挥作用,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品牌创建应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能够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五、品牌管理
(一)品牌立项
1.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牌由各学院组织创建,填写《山东建筑大学“一院一特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创建申报书》,并附简要品牌建设方案和相关材料。
2.各学院党委对学院创建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品牌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学生工作部对品牌创建材料进行审核后公布立项名单。
(二)建设期限:长期
(三)管理考核
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建设纳入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范畴,作为“综合评价”中“特色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评价考核。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建设工作,充分认识思政品牌创建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立项品牌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品牌建设取得实效。
(二)各学院均须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未报送品牌创建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学院,年终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不能参与“特色工作先进学院”奖项评选。
(三)请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将本学院《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创建申报书》打印盖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山东建筑大学“一院一特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创建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