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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建筑大学辅导员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04-22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学生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辅导员精品项目立项工作。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导向问题导向,以推动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探索、强化理论教育为目标,探索形成一批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一人一精品”学生工作特色发展,促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立项工作安排

(一)申报范围:无在研精品项目的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内容:辅导员精品项目(以下简称“精品项目”)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开展。

(三)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填写《山东建筑大学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书》(附件1),明确前期基础、项目特色及建设计划、建设目标等,可根据需要提供有关支撑材料。

(四)公布立项:学生工作部组织进行审核后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精品项目由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公布并备案,申报者不得随意更改项目主题,确需变更的,需在半年之内履行变更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2.管理考核。精品项目采取过程管理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实施。按申报内容进行分组,聘请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进行指导,加强日常管理和中期研讨交流;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评优。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培育建设期为两年建设期结束后,进行结项总结。

3.经费支持。设立精品项目培育建设扶持经费,经审核立项的精品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品项目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学院辅导员精品项目推荐上报和后期建设管理工作。

2.请各学院将本学院精品项目申报书和《山东建筑大学2024年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58周三17:00前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申报书以“辅导员姓名+精品项目”命名,打包文件以“学院名称+精品项目”命名所有材料纸质版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书》

2.《山东建筑大学2024年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44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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