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2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长效机制,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并开展2023年心理健康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心理健康四级网络工作体系建设,按照各级工作职责配置相关人员,并填写《2023级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
2.专项培训。面向四级网络体系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专项培训,培训采取线上学习和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2.注重实效。各学院要在学校开展心理健康专项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晴联络员培训,切实提升学生朋辈支持能力,发挥学生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防工作。
3.请各学院填写《2023级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人员信息统计表》,并于10月19日(周四)12:00前发送至邮箱。
附件:
1.2023级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人员信息统计表
2.2023年心理健康专项培训工作安排
学生工作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