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评优评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测评的学生范围
在我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测评及评优工作时间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9月13日—9月22日
(二)学生评优评奖:9月25日—10月25日
三、测评及评优工作依据
(一)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据《山东建筑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山建大校发〔2021〕57号)开展。
(二)本科生评优及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山东建筑大学本科生奖励条例》(山建大校发〔2021〕57号)开展。
四、测评及评优工作内容
(一)依据文件要求,对学生在2022-2023学年内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并确定测评结果。
(二)根据测评结果,完成下列评优项目
1.荣誉评定
(1)评选学生先进集体,包括面向本科生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学风班和文明宿舍。
(2)评定学生先进个人,包括面向本科生的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公寓文明先进个人等。
2.奖学金评定
(1)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面向本科生的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
(2)其他类奖学金,以学校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
3.推荐参评候选集体或个人
(1)推荐候选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班,每个学院各推荐1-2个。
(2)推荐候选个人,包括面向本科生的校长奖章、校十大优秀学生、校十大自强不息优秀学生等,每个学院各推荐候选人1名。
相关候选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表格等,后续另行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工作分别通过“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平台进行,相关使用说明请见附件1、附件2。
(二)所有测评评优工作都要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所有结果要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三)2023年转专业的本科生,随2022-2023学年所在原学院班级测评、评优,不占该班评优评奖名额,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发放。评优结果由转入学院组织上报。
(四)测评及评优结果上报
1.本科生的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含公示等)请各学院于9月22日15:00前完成,并及时将相关评优结果通过“学生综合测评”平台提交。
2.本科生相关评优评奖工作请于10月25日前完成,按规定完成公示后,相关评优结果及时通过“评优评奖”平台提交。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工作安排,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平台操作指南
2.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平台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