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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2

各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评优评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测评的学生范围

在我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测评及评优工作时间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9月13日—9月22日

(二)学生评优评奖:9月25日—10月25日

三、测评及评优工作依据

(一)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据《山东建筑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山建大校发〔2021〕57号)开展。

(二)本科生评优及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山东建筑大学本科生奖励条例》(山建大校发〔2021〕57号)开展。

四、测评及评优工作内容

(一)依据文件要求,对学生在2022-2023学年内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并确定测评结果。

(二)根据测评结果,完成下列评优项目

1.荣誉评定

1)评选学生先进集体,包括面向本科生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学风班和文明宿舍。

2)评定学生先进个人,包括面向本科生的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公寓文明先进个人等。

2.奖学金评定

1)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面向本科生的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

2)其他类奖学金,以学校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

3.推荐参评候选集体或个人

1)推荐候选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班,每个学院各推荐1-2个。

2)推荐候选个人,包括面向本科生的校长奖章、校十大优秀学生、校十大自强不息优秀学生等,每个学院各推荐候选人1名

相关候选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表格等,后续另行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工作分别通过“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平台进行,相关使用说明请见附件1、附件2。

(二)所有测评评优工作都要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所有结果要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三)2023年转专业的本科生,随2022-2023学年所在原学院班级测评、评优,不占该班评优评奖名额,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发放。评优结果由转入学院组织上报。

(四)测评及评优结果上报

1.本科生的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含公示等)请各学院于9月22日15:00前完成,并及时将相关评优结果通过“学生综合测评”平台提交。

2.本科生相关评优评奖工作请于10月25日前完成,按规定完成公示后,相关评优结果及时通过“评优评奖”平台提交。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工作安排,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平台操作指南

2.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平台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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