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1-04    浏览次数:

 

为持续深化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党支部评星定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星对象

全院党支部。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党支部,不参加评星定级,但要按照标准加强党支部建设。

二、评定内容

1.班子建设。重点看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规范组织设置、按期换届、健全支部委员会、配强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组织力;是否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储备等。

2.工作运行。重点看是否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是否落实党务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互相监督;是否健全党支部书记述职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等。

3.党员管理。重点看是否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党员结构不断优化;是否按规定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否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否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4.组织生活。重点看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是否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等。

5.基础保障。重点看是否按规定配备用好活动场所,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是否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支部工作开展;是否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是否有必要的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是否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等。

6.作用发挥。重点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是否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是否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是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等。

三、评定等次

学院根据学校党支部评星定级指导标准,结合学院的实际,进一步细化评定标准,增强评定工作的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党支部星级评定自上而下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实行百分制考评,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和评议项组成。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得分总和,按照70%的比例计入总分;评议项得分,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分。总分为90分(含)以上可评定为五星级,80(含)以上可评定为四星级,70(含)-80 分可评定为三星级,60(含)-70 分可评定为二星级,60 分以下评定为一星级。其中,五星级党支部每年评定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党支部总数的30%,三星级及以下要有一定比例。

1.基础项。设定为100 分,围绕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六个方面评定内容,进行考评打分。

2.加分项。主要包括:党支部或所属党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承担校级及以上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其他加分情形。根据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一般不超过20 分。

3.减分项。主要包括: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上级巡视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支部委员会成员或支部内党员严重违纪违法或多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支部党员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意识形态出现问题、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的;其他减分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不少于20 分的减分。

4.评议项。学院每年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评议,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算评议分。基础项得分低于80分或出现上述减分项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

四、评定程序

评星定级工作以学院党委为单位,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 支部等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星定级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安排在当年年底进行,一般按以下程序评定。

1.党支部自评(2022年12月下旬)

党支部对照学校颁布的评定标准逐项自查,填写《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支部评星定级自评表》,进行自我评价,实事求是向学院党委申报评定等次。自评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于1月2日前交程加亭。

2.学院党委考评(2023年1月上旬)

学院党委因时制宜,采取实地调研等方式严格审核把关,确定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分数;2023年1月10日前,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并确定评议考核结果。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召开党委会,根据支部整体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在满足五星级党支部条件的基础上,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应当各占有一定的比例数量。

3.公示(2023年2月中旬)

学院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将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核查。

4.学校党委研究。

组织部对学院党委上报的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征求学校纪委意见,有针对性地听取有关部门意见;根据情况实地核查,研究提出拟命名对象,报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并及时学院党委反馈。

5.统一命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五星级党支部,学院党委组织命名,并报组织部备案。

五、结果运用

评星定级结果纳入党内评先评优等工作。党内表彰,涉及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党员的,优先从五星级支部中推荐。坚持分类施策,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五星级党支部,要提升标杆、争创样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四星级、三星级党支部,要查缺补漏、巩固提升,激励比学赶超;二星级及以下党支部,要及时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范围,对照要求全面检视,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促进转化提升。二星级及以下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不能参加次年度的党内评优评先。

六、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把评星定级作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宣传引导。对评星定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3.做好总结工作。年度评星定级工作结束后,学院党委建立台账,及时总结,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教工党支部评星定级自评表

教工党支部评星定级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对照评价指标列出:开展工作情况、相关支撑材料、自评得分

班子建设

(15分)

政治功能突出(3分)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分)

支部设置规范(3分)

党支部设置符合要求、合理规范。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3分)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3分)

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教学院部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双带头人”支部书记标准,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管理、科研、教辅等部门(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3分)

支部委员会运行有力(3分)

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履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作用。支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注重加强后备人才储备,确保支部委员会配齐配强、运行有力。(3分)

按期换届选举(3分)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调整需报组织部审核备案。 (3分)

工作运行

(10分)

党支部制度完备、运行高效(3分)

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发挥好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作用,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完善。(3分)

监督约束机制落实到位(4分)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2分)

党员组织处置等措施有效运用、稳妥有序。党员退出机制健全,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2分)

党支部书记述职机制健全(3分)

党支部书记一般每学期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支部工作,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3分)

党员管理

(20分)

建立“双培养机制”,重视在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结构合理(4分)

重视在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海外留学归国教师等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提高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比例,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2分)

实施发展党员梯次培养计划,壮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近五年内有发展党员实绩。(2分)

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把发展质量关

(3分)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政治联审制度,严格政治审查,严把发展关口,做实做细培养教育工作,新党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3分)

党员发展程序规范(6分)

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制度,规范履行党群团组织推荐、听取意见、政治审查、培训测试、培养考察、支部研究、组织谈话、党委批准和公开公示、上报备案等程序,做到程序严谨、材料完整和填写规范。(3分)

党员发展工作全面自查整治有力,当年度无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况,无因不良情形延期转正情况。(3分)

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规范(7分)

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稳妥。加强对出国(境)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党员管理精准到位、及时有效。(2分)

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档案材料审查严格。严格执行党组织关系转接规定,接转及时规范,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有效衔接。(3分)

按年度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2分)

组织生活

(20分)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5分)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5分)

主题党日严格规范、形式多样(5分)

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5分)

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3分)

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规范,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和解决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3分)

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分)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2分)

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分)

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分)

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2分)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2分)

基础保障

(15分)

配备用好活动场所(2分)

有独立使用或与其他党支部联合使用的、能够满足需要的党员活动室,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和书报资料。(2分)

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2分)

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使用、管理党费,保障支部工作开展。党费账目清晰,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2分)

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党务工作人员力量强(5分)

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5分)

“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使用较好,信息化水平高。

(6分)

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管理使用规范,支部党员注册率100%,开通并用好山东e支部,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及时上传,做好发展党员网上纪实公示。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认真做好年度党内统计工作。(6分)

作用发挥

(20分)

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有力。(4分)

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领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把师生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组织落实。(2分)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有效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教育引导师生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2分)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任务。(5分)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把立德树人、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灵活方式相结合,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解决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生学习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5分)

促进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作用(5分)

围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完成度高。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教育引导教工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疫情防控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带头攻坚克难,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5分)

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6分)

坚持以支部党的建设带动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会组织建设,常态化做好联系、服务师生工作。

(2分)

健全困难师生关心帮扶机制,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服务、帮扶、慰问等活动。(2分)

搭建交流平台,丰富服务载体,及时了解、听取、回应师生意见和诉求,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政治核心。(2分)

加分项

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

工作典型做法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党建研究成果或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支部或党员获得学校党委或地市级以上党内表彰奖励;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作出重大贡献,或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承担校级及以上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成果加分标准:校级5分/个(总分不超过10分),地市级10分/个,省级15分/个,国家级20分/个;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减分项

有违反工作原则、纪律、法律或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

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上级巡视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支部委员会成员或支部内党员严重违纪违法或多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支部党员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意识形态出现问题、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的;其他减分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不少于20分的减分。



附件2

学生党支部评星定级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对照评价指标列出:开展工作情况、相关支撑材料、自评得分

班子建设

(15分)

政治功能突出(3分)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分)

支部设置规范(3分)

党支部设置符合要求、合理规范。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3分)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3分)

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学生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3分)

支部委员会运行有力(3分)

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履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作用。支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注重加强后备人才储备,确保支部委员会配齐配强、运行有力。(3分)

按期换届选举(3分)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调整需报组织部审核备案。 (3分)

工作运行

(10分)

党支部制度完备、运行高效(3分)

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发挥好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作用,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完善。(3分)

监督约束机制落实到位(4分)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2分)

党员组织处置等措施有效运用、稳妥有序。党员退出机制健全,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2分)

党支部书记述职机制健全(3分)

党支部书记一般每学期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支部工作,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3分)

党员管理

(20分)

重视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结构合理(4分)

强调政治标准,重视在思想、学业、工作表现优秀的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2分)

实施发展党员梯次培养计划,壮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无长期未发展党员情况。年度内,在大一、大二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人数占发展学生党员总数30%。(2分)

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把发展质量关

(3分)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3分)

党员发展程序规范(6分)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制度,规范履行党群团组织推荐、听取意见、政治审查、培训测试、培养考察、支部研究、组织谈话、党委批准和公开公示、上报备案等程序,做到程序严谨、材料完整和填写规范。当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无查实的不良投诉和反映(3分)

党员发展工作全面自查整治有力,无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况。(3分)

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规范(7分)

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稳妥。加强对出国(境)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党员管理精准到位、及时有效。(2分)

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档案材料审查严格。严格执行党组织关系转接规定,接转及时规范,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有效衔接。(3分)

按年度组织学生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2分)

组织生活

(20分)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6分)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6分)

主题党日严格规范、形式多样(8分)

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8分)

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2分)

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规范,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和解决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2分)

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分)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2分)

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分)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2分)

基础保障

(15分)

配备用好活动场所(2分)

有独立使用或与其他党支部联合使用的、能够满足需要的党员活动室,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和书报资料。(2分)

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2分)

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使用、管理党费,保障支部工作开展。党费账目清晰,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2分)

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5分)

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5分)

“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使用较好,信息化水平高。

(6分)

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管理使用规范,支部党员注册率100%,开通并用好山东e支部,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及时上传,做好发展党员网上纪实公示。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认真做好年度党内统计工作。(6分)

作用发挥

(20分)

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4分)

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听党话、跟党走,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结合实际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组织落实。(2分)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有效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2分)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2分)

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行为规范、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4分)

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踊跃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4分)

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4分)

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4分)

健全困难学生关心帮扶机制,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服务、帮扶、慰问等活动。(2分)

搭建交流平台,丰富服务载体,及时了解、听取、回应学生意见和诉求,增强学生归属感获得感。(2分)

加分项

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

工作典型做法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党建研究成果或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支部或党员获得学校党委或地市级以上党内表彰奖励;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作出重大贡献,或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承担校级及以上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成果加分标准:校级5分/个(总分不超过10分),地市级10分/个,省级15分/个,国家级20分/个;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减分项

有违反工作原则、纪律、法律等行为。

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上级巡视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支部委员会成员或支部内党员严重违纪违法或多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意识形态出现问题、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的;其他减分情形的。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不少于20分的减分。

 

初审:王欣磊

编审:侯振华

终审:董欲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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