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科技处 发布日期: 2017-12-06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时间节点

2018年3月2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部)将申报书及《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见附件)报科技处办公室(BG212);

2018年3月3日-3月8日,科技处组织专家审查;

2018年3月9日-3月12日,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2018年3月13日,各学院(部)将最终版申报书(双面打印、一份)报科技处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3月15日,科技处整理申报材料,并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姓名、常用邮箱管理发给所在学院科研办主任,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发科技处联系人开通账户,不受理个人账户信息),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其他

1.《指南》于2017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六、国家自然基金委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七、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丛俊滋 电话:86367091

邮箱:congjunzi@sdjzu.edu.cn

科 技 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