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山东高校十大新闻和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7)1号),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十大新闻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评新闻必须发生在2016年度,文字类作品(含消息类、评论类、通讯类、系列报道类等)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或在知名网站有较高点击率,字数不少于500字;音像类作品须被省级以上电视台、电台采用,或在知名网站有较高点击率。新闻事件具有代表性,新闻报道具有较好社会影响。
2.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参评条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认真负责,充分发挥新闻的舆论导向作用,自觉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时代精神;热爱新闻宣传,从事新闻宣传工作3年以上;发表的文字或音像作品质量高,年度在校外媒体发表作品3项以上,其中至少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作品1项。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设立高校十大新闻和十大新闻提名奖若干项,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100名。省委高校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对获奖新闻、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证书。
三、评选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活动通知要求,充分动员、认真组织、严格审核,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与规范性。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材料和人选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2.请各单位将全省高校十大新闻参评申报表(附件1)、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参评申报表(附件2)和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复制品)各一式3份,于2017年1月12日前报学校党委宣传部(BG401),联系人:牟永念,同时将电子材料(附件1-4)发至电子邮箱:muyongnian@sdjzu.edu.com。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2016年度山东高校十大新闻参评申报表
2.2016年度山东高校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参评申报表
3.2016年度山东高校十大新闻推荐汇总表
4.2016年度山东高校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