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台港澳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相关学院共同评审,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已于10月21日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台港澳办公室反映。
2021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建筑城规学院 建筑202班 黎盛境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7日
反映电话:0531-86361519
山东建筑大学台港澳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作者:武佳文
编审:刘奉国
终审:徐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