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具体工作举措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0 年 12 月 21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将其纳入2021年3月1日公布的《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3月6日,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统战处就《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公布六项工作举措,着力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走深走实。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学习宣传,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3月18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条例》,并指出党委统战部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党委统战部按照上级具体要求,结合学校统战工作实际,提出八项具体工作举措,经学校党委同意,公布如下:
一、抓好学习培训。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学校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精准围绕《条例》和党史教育开展学习;邀请专家作解读,对《条例》学习进行专题辅导;开展座谈研讨,组织统战干部和党外人士交流学习贯彻《条例》体会。通过学习培训,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统一战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加强宣传引领。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两微一端等载体,在广大师生中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做到宣传有广度。约请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外代表人士以书面形式谈学习贯彻《条例》,提供校领导参阅,在校内媒体发布,增强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调查研究。党委统战部主动深入基层和党外人士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在建大落实落细。
四、健全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根据《条例》精神,高站位地研究和谋划“十四五”学校统一战线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更新完善统战工作数据库,规范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党外人士发挥作用机制和统战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五、加强理论和实践探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山东省统战理论政策研究重点课题、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理论课题等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尤其是党外中青年骨干教师结合专业特长,做好统战理论阐释和实践探索。
六、搭建党外人士发挥作用平台。通过平台建设和品牌建设,积极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为他们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保障;引导推动党外人士尤其是民主党派成员学用结合,践行“四新”“三好”要求,不断强化参政议政责任担当。
七、加强自身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及时调整二级单位统战委员,加强学习培训,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对照《条例》规定,在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党外代表人士梯队建设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研究落实具体举措,切实解决制约统战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高质量发展。
八、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每半年向省教育工委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年底形成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综合报告。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担当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汇聚统战智慧和力量,续写新时代学校改革发展新篇章。
党委统战部
2021年3月29日
作者:徐广利、刘奉国
编审:刘奉国
终审:徐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