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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宝丽:乐于奉献的法律人

发布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

朱宝丽,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研究生导师,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山东建筑大学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学者(欧盟EMEA项目资助)。入选首批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组织的高等学校与法律事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获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山东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仲裁员、济南市建设工程仲裁院副秘书长。开设本、硕课程6门,主持省级教改课题1项,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第二位)、首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1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一类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参编著作、教材10余部,获各类科研奖励20余项,主持或参与课题30余项。累积为学校审查合同3000余份,代理案件40余件,为各类非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百余次。荣获山东建筑大学最美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纪检委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法学院党委委员和曾任学院纪检委员,朱宝丽教授大局意识强,自觉服务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廉政纪律要求,履行一岗双责。作为高校教师,注重教书育人,教书育魂,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树立学生对我国的法律制度自信,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

工作勤勉尽责,求真务实

履职尽责、勤勉敬业,不仅是一个人良好的素质和修养,也是其对工作、生活和自身价值根本态度的反映。朱宝丽深刻认识到作为学院的管理人员,不仅需要完成教师的教学科研本职,还得担负起领导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更应勤勉敬业、担当实干。2017年她组织申报团队,一年之中收集整理论证修改硕士申报材料20余稿,成功获得法律硕士授权点增列,弥补了法学院没有硕士点的空白。2019年二胎怀孕期间一直坚持工作,没有因为怀孕事由休息一天,8月9日预产期她一直工作到8月5日。月子期间仍然在家通过电话、微信和网络完成力所能及的工作。在休一个月产假后,10月份就回到工作岗位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之中。

业务能力强,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教学方面,朱宝丽坚守教师教学本分,一直坚持在教学一线,每年都承担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任务,年平均教学工作量400课时左右(远超过双肩挑人员150课时工作量要求)。教学过程中,不断更新观念,注重教学能力的提高,以现代教育观、教学观、人才观、课程观指导教学,取得较好的效果。朱宝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主持省级教改课题《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研究》和校级教改课题《法学专业人才开放式培养机制研究》各1项,参与教改课题4项,第二位参与的《建设法学特色人才培养模式之构建一一错位发展、协同育人的路径探索》,获山东省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她积极推动实践教学环节改革,促进法学专业模拟审判、法律咨询、职业生涯规划实践环节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并推动与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以激发学生承担法律职责。

科研方面,朱宝丽以身作则,带头搞好科研,专业水平突出,学术成果在学院名列前茅。先后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期刊8篇,中文核心5篇。在法律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国家一类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厅局级课题7项,参与执笔世界银行、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软科学项目、国家社科重点课题等30余项课题。参编著作、教材10余部。获各类科研奖励20余项。

教师团队建设方面,朱宝丽作为课程负责人,致力于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在原有授课团队的基础上引入新成员,新老结合,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优化教学团队的年龄层次、学缘背景和知识结构。她与姚天博士组成课程组,强化教学研究和教学环节设计,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年轻的团队成员姚天老师先后获得法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和山东建筑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

作为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方向的负责人,朱宝丽带领本研究方向的老师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结合工程领域法治问题开展交叉研究,特别关注宪法土地制度、工程领域中的政府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了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成果。紧密跟踪信息立法开展研究,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和中国法学会等相关课题。近5年本学科方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厅局级以上课题20项,省级教改课题1项,出版著作4部,发表C刊论文13篇,厅级以上科研获奖7项。

善于创新,分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朱宝丽分管硕土点建设,四年来取得连续突破。2017年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成功,2020社会工作MSW硕士学位授予点增列成功,弥补了两专业无硕士点的空白,提升了学院办学层次。

学院科研工作也持续发展。朱宝丽重视搭建科研平台,牵头成功申报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城乡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新型智库、山东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等三个科研平台,填补了学院没有省级和厅级科研平台的空白。2020年承接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20余部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参与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参与天桥区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评估等。朱宝丽作为会议组织者和会务负责人,连续成功承办山东省土地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山东省工程法学研究会2019、2020年年会,填补了学院没有承办过省级学术会议的空白,2020年承办的建设工程培训参会人员规模达到600人,主分会场同时进行,获得了参会人员的好评。

乐于奉献,高效做好学校法律事务工作

在完成教学科研及学院分管工作之余,朱宝丽兼任校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积极投身学校的依法治校工程和学校的法律事务工作,年度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20余件,审查各类合同600份左右,为学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经常在早晨和晚上加班回复各处室的合同和咨询事项,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为学校依法行政贡献了专业力量。

为有效化解我校劳动用工风险,朱宝丽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与申请仲裁的劳动者沟通,既为他们宣传劳动法等国家法律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及时解释说服他们放弃不合理的要求,维护学校的利益。

有位年龄较大的劳动者因对仲裁和诉讼结果不能达到自己满意,扬言“睡马路”,为了做好该劳动者思想工作,她多次登门到其工作地点与其沟通,解释国家法律政策和仲裁裁决及判决的合法性,耐心细致排解其心理郁结之处,有次沟通到晚上十点多,终于取得了该劳动者理解和信任,达到案结事了没有引发后续纠纷的效果。朱宝丽主持的法律事务中心工作,在保障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平稳转换用工模式、推动校企改革、维护师生权益、促进依法治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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