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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分级负责制。即日起启动2026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请各学院按附件1内容格式签订一式两份,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回,待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办理签字盖章手续,然后返回各单位一份,另一份由学校存档。

2.二级单位与所属实验中心(平台)或实验室(项目)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格式参考附件2,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改,办理好签字盖章手续后,报送纸质版1份,供学校存档备用。

3.实验中心(平台)或实验室(项目)负责人须与所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内容格式参考附件3,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改;签字后自行存档备查。

4.填写《2026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情况汇总表》(附件4)。

5.2026年3月17日前,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纸质档一式2份)、《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纸质档1份)及《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情况汇总表》(纸质档1份)交至产融楼A座402房间。

6.安全责任书一年一签,签订起始日期均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7年3月20日。

7.相关责任人若发生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附件:

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2.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模板

3.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模板

4.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汇总表


联系人:李倩  电话:86367388,1867877890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