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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涉及实验室方面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检查要求

1.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着重检查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2.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主要检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 号)、省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鲁禁毒字〔2024〕169 号)等政策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有效运行状态等。

二、检查整治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特种设备方面

1.根据5月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各二级单位反馈情况,共有37间实验室有特种设备,各实验室要进一步进行自查,如有遗漏及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备。各部门要明确各类特种设备重要风险点,根据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方法;要严格规范特种设备操作流程,将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摆放至显著位置;要规范和完善特种设备检查和保养记录;要加强对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要加强对老师及学生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2.起重机方面要重点检查启动是否平稳,制动是否灵敏可靠,有无异常噪音或振动;大车、小车运行时是否出现啃轨、跑偏或打滑现象;吊钩表面有无裂纹、磨损或变形,防脱钩装置是否完好;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磨损、锈蚀或扭曲,润滑是否充足,压板固定是否牢固;行程限位、起升高度限位、缓冲器等是否有效,触碰后能否立即停机;声光报警器、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正常工作;传动部位(如齿轮、联轴器)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观察配电箱、电缆线有无破损、老化或松动,接头处是否发热;操作手柄(按钮)是否灵敏,信号指示是否正常等。

3.气瓶及各类压力容器(含燃气管道)要检查有无超期使用,气瓶阀门、管路是否破损或泄漏,防倾倒装置是否牢固;检查气瓶是否悬挂状态信息牌,信息是否准确;检查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确保危险气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地面平整干燥。检查压力容器外观有无变形、裂缝,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且功能正常,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支撑结构是否稳固,运行参数有无异常等。

(二)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方面

1.根据各实验室的分级分类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要求;须对教学科研实验活动进行安全评估并建档留存;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制度;要明确各实验室危险源,并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2.排查实验室用电安全。所用线缆及插排等均符合国标,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无老化线缆,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电源插座须有效固定;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防止浸湿;试剂柜中禁止安装电源插座或接线板;禁止使用破损的或老国标接线板,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禁止接线板直接放在地面,大功率仪器不可使用接线板;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废液桶等;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不用的配电箱、插座、水管水龙头、网线、气体管路等,应及时拆除或封闭等。

3.排查实验室消防安全。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有效、放置合理、取用方便;灭火器等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种类配置正确,在有效期内,安全销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疏散路线图的逃生路线至少有两条,路线与现场情况符合;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

4.排查危化品安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爆炸”“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是否按规定执行申购审批;购买及使用台账是否完善,其管理是否责任到人;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各类标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上墙或便于取阅,实验人员是否熟悉所涉及的危险性及应急处理措施;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存放设备与地点应保证充足的通风; 化学品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不得混乱放置,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有机溶剂储存区远离热源、火源; 定期清理废旧试剂,无累积现象;剧毒化学品执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检查废液桶是否破损、渗漏;废液不可过满,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等。

三、其他

1.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信息发布中《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将排查整治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立时整改的要做好防范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2.临近学期末,各部门要强化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巡检,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加强对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提醒,确保人走断电,做好实验室用电、消防等基本安全工作。

3.各学院结合5月份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自查工作需于6月16日下班前完成,并将附件2(隐患排查与整改记录表)发送至sbc@sdjzu.edu.cn。联系人:李倩 86367388,陶洁 86367387。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2.隐患排查与整改记录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