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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2024年度上级主管部门实验室安全检查反馈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学院(单位)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室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一)检查范围:各单位实验室以及危化品存储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严格按照附件 1中列出的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与排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如消防设施器材有效性、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性、电气线路安全等)、一般设备安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实验室准入制度执行等)、实验室水电安全、特殊设备安全(特种设备资质许可、操作人员培训、设备维护检测等)以及危化品安全(危化品申购审批、储存与使用规范、废弃物处理等)等各个方面

(三)工作安排: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需根据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小问题如插线板落地、消防标识轻微损坏等,必须立行立改。大问题不能即时解决的,需详细列出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以及倒排时间表,确保尽快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对于涉及学院或实验室规章制度需要完善的部分,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使其能够更好地指导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请各学院(部)于1月1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自查台账)》(附件2)发送至sbc@sdjz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学院(单位)盖章后,自行存档备查。

3.学校将于放假前进行抽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其他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在放假前务必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每一位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能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假期工作

1.假期中,各学院(部)需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定期巡查,原则上每周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门窗是否关闭、水电是否切断、水管和暖气有无漏水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2.寒假期间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师生,必须提前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需认真记录进出实验室的时间、人员、使用设备及实验内容等情况,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实验操作安全有序。

3.在烟台基地设有实验室的学院,应与学校产教融合学院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做好烟台基地教学实验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传递信息,共同保障烟台基地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4.各单位在下学期开学前,需提前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物品等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于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请及时报修,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项目表

附件2.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