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签订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分级负责制,即日起启动202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请各学院到产融楼A座402房间领取,一式两份,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的交回,待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办理签字盖章手续,然后返回各单位一份,另一份由学校存档。

2.二级单位与所属实验中心(平台)或实验项目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格式参考附件2,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改,办理好签字盖章手续后,报送纸质版1份,用于学校存档备用。

3.实验中心(平台)或实验室项目负责人须与所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内容格式参考附件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改,签字后自行存档备查。

4.填写《2025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汇总表》(附件3)。

5.2025年3月2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纸质档一式2份)、《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纸质档1份)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汇总表》(纸质档1份)交至产融楼A座402房间。

6.安全责任书一年一签,签订起始日期均为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7.相关责任人若发生变动的,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附件:

1.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模板(仅供参考,可增删改)

2.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模板(仅供参考,可增删改)

3.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汇总表

联系人:李倩  电话:8636738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