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本轮岗位聘用聘期四年,自2020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山建大校发〔2019〕73 号)要求,学院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教师岗位任务与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山建大校发〔2019〕75号)和本单位考核办法,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机关和教辅部门辅助岗位人员的考核按照《机关和教辅部门辅助岗位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细则》(山建大校发〔2019〕81 号)执行。
请各单位提醒教职工对照有关要求对本聘期内的材料进行归纳、整理,做好聘期考核准备工作。
人事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