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报送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有需要的老师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并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评审。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2023年11月6日-13日)

请申报评审人员将《评审表》导出,以部门为单位汇总,连同报名人员汇总表以及需要上传的各类材料于2023年11月13日中午11:00前报送人事处。

二、单位审核推荐(2023年11月13日)

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规范性。组织推荐工作,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三、公示(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

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四、单位进行复核,并向办事机构报送材料(11月24日前)

根据上级及学校政策规定,通过评审人员即为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学校将结合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用。

附件1:《关于报送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附件2: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 处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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