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52号)等文件精神,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申领过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详见信息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https://pubinfo.sdjzu.edu.cn/info.jsp?flag=1&id=26196)。
请各单位、各部门通知到相关人员,按时做好教师资格证的申领工作。
人事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