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感、荣誉感,汇聚兴校强校强大合力,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校荣誉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山东建筑大学从教三十年人员认定工作。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客观公正,认真做好从教三十年认定工作。申请人填写《山东建筑大学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认定表》(见附件1),经各单位、各部门审核认定后,于8月22日(星期一)前,各单位、各部门将《山东建筑大学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认定表》及《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mxy@sdjz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马向阳 联系电话:86367182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认定表
附件2:各单位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认定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