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7月29日,学校收到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办法><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档发〔2022〕4 号)文件,现予以转发。
人事处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