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加快职称评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体教职工(含退休人员、人事代理)。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归集汇总2010年1月1日至学校开展自主评聘前(2016年)职称证书数据。通过线下评审方式通过的和使用“职称评审系统”评审通过但未制发电子职称证书的需要按要求进行采集和整理上报,已被取消职称的人员证书信息不可上报。并填写职称信息汇总表(附件),于3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djzursc@126.com邮箱,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事处(办公楼116)。
2O09年12月31日以前的职称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和高校开展自主评聘以来的有关人员聘用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此次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工作是加快职称评审信息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涉及到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二)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示例填写信息(格式不正确无法导入系统),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保证职称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三)积极推进,及时沟通。各单位积极推进职称信息采集工作,在数据整理、上报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沟通。
联系人:魏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6366700
附件: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