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和支持我校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双创”活动,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确保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序进行,经学校研究通过,《山东建筑大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1〕1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实施。
根据《办法》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传达,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摸排掌握本单位、部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情况,组织填报《山东建筑大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申请表》(附件1),统一填报《山东建筑大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9月13日前交至人事处(BG116),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djzursc@126.com。
联系人:姬荣荣 联系电话:86361200
人事处
2021年7月20日